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 (2012年9月由教育部正式颁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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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已于2012年9月由教育部正式颁布买施,与之酉己套的专业介绍由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完成。为了便于新目录的实施,及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新的本科专业目录和有关资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辑出版了这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 专业目录规定了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这次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S-作历时2年多。修订S-作以适应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科技发展、文化发展的新趋势,适应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需要,满足社会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需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原则,在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审议、行政决策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新目录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调减到506种。新目录分为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两大部分,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l54种,在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中确定了62种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新目录中的专业名称更加规范、内涵更加清晰、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高校自主设置专业,有利于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也有利于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新目录的颁布实施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书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以及专业介绍为主要内容,并附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汉英对照表。专业介绍对高校设置和调整专业起指导作用,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修业年限、授予学位等作了介绍。本书的专业介绍只涉及基本专业,特设专业的专业介绍另行公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2)艺术学(1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汉英对照表附录一、关于征求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50号)二、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8号)四、关于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64号)五、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57号)六、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八、关于研究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95号)九、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