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按内容方向分为《基本理论卷》《版权及邻接权卷(一)(二)》《专利和技术转让卷》《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卷》《国际公约与外国法卷(一)(二)》《治学卷》,共六卷八册,保持了郑成思著作的原貌,并在相关论述中间加以注解,卷末作关键词索引。本卷收录了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之父”的郑成思先生历时几十多年创作完成版权法专著和论文,全面系统地展现了中国和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的版权法律制度。内容涵盖版权法基本理论和版权保护实务、有关重要国际公约以及国际国内经典案例。书中诸多重大理论问题的讨论,如“版权”和“著作权”之争、对于“思想表达”还是“内容形式”的划分,精神权利穷竭或限制理论,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和网络版权保护等,有相当一部分至今仍在启发着版权界进一步研究与争论,而另一些已转化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成为知识产权法发展史上不朽的见证。
导 读——斫取青光写楚辞 扬雄秋室无俗声
郑成思教授是在中国乃至世界知识产权界享有卓越声誉的法学家,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经典著作和人格魅力对几代中国知识产权的实践者和研究者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由郑成思教授家人、好友和学生精心编辑的《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已经顺利付梓,并将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发行,这无疑是知识产权界的一件盛事。
《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的出版,不仅是作为对郑成思教授的深切纪念,更是树立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一座丰碑。其中,《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版权及邻接权卷》共两册,全面收录了郑成思教授在版权领域的经典著作,主要包括《版权法》(修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计算机、软件与数据的法律保护》(法律出版社,1987 年版)、《信息、新型技术与知识产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 年版)以及53 篇论文。
本书收录的许多作品(尤其是《版权法》一书),早被公认为中国版权研究的奠基之作。《版权法》的创作始于20 世纪70 年代末,历时十年之久,郑成思教授自己戏称“十年磨一见”。那时,中国的法学研究百废待兴,研究资料和法律实践极度匮乏,身处网络时代的青年学者如今可能无法想象;仅有的一些法学教材,受研究条件所限,往往是由概念到理论,枯燥费解,难以付诸实践。但郑成思教授的《版权法》却似一缕春风,带给读者耳目一新的学习体验。该书旁征博引,洞见迭出,不仅详细论述了各国先进版权制度,而且包含了大量具体生动的判例(令人难忘的“戏剧脸谱与临时复制”),妙趣横生的比喻(“已是悬崖百丈冰”的诗句与思想表达二分法),翔实丰富的史料(有谁记得欧洲第一件雕版印刷品上印的是什么)。《版权法》一经问世,立刻受到法学界的广泛赞誉,成为众多版权学者的必备书,至今26 载(修订本至今19 载),仍有大量读者向书店和出版社求购。当美国人谈起GOLDSTEINON COPYRIGHT 或NIMMER ON COPYRIGHT, 英国人谈起COPINGER & SKONE ON COPYRIGHT ,中国人可以自豪地谈起《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尤其是其中长达七百多页的《版权法》。而与国外经典作品相比,更令人惊异的是,《版权法》成书之际,中国甚至尚未颁布任何系统的版权立法。
郑成思教授不仅是中国版权制度的奠基人之一,近30 年以来更是一直奋斗在版权研究的最前沿,始终坚持不偷懒,不灰心,不唯上,只唯真。人们不会忘记,在这一段中国版权发展史中,郑成思教授几乎倡导和参与了所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探讨。他的诸多研究成果,有相当一部分至今仍在启发着版权界的进一步研究与争论,而另一些已经转化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本卷无异于最忠实的历史见证:从20 世纪80 年代初版权立法与否的争议,到20 世纪80 年代末的“版权”和“著作权”之争;从20 世纪90 年代初对于“思想/ 表达”还是“内容/ 形式”的划分,精神权利是否可以穷竭或限制的探讨,以及对世界贸易组织TRIPS 协议的深入研究,到20 世纪90 年代末的权利冲突和侵犯版权无过错责任的讨论,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和网络版权保护的积极倡导。21 世纪以来,他更积极投身到知识产权法典化和知识产权战略等重大课题中。在这数十年间,郑成思教授的学术著作层出不穷,毫无间断,浩如星海般地洒落在各种学术书刊杂志中。如果没有《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编委的辛苦努力,想要尽量收全郑成思教授各类作品的读者,就只能“望洋兴叹”了。
郑成思教授不仅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功不可没,更为中国知识产权界赢得了国际声誉。郑成思教授通过其英文著作,成为最早的(且至今最系统的)将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全面介绍到西方国家的作者之一,但他的国际声望绝不局限于中西法学交流的窗口。
郑成思教授与澳大利亚学者彭道顿教授(MICHAEL PENDLETON)于20 世纪80 年代中期提出了极富前瞻性的“信息产权”理论,由牛津出版的《欧洲知识产权评论》(EUROPEAN INTELLECTUALPROERPTY REVIEW)重点推荐,在西方读者中产生了巨大反响,而美国学者对于类似课题的研究成果到20 世纪90 年代之后才陆续问世。同时,郑成思教授对于20 世纪80 年代困扰许多国家的计算机程序保护问题,提出了独特的“工业版权”理论。虽然在美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干涉之下,TRIPS 协议最终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字作品保护,“工业版权”理论仍在欧盟数据库保护的相关指令中体现出巨大的指导意义。上述重要理论的中文本最初发表于《计算机、软件与数据的法律保护》和《信息、新型技术与知识产权》两本著作中,同时被收录于本卷。
对于《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的广大读者来说,唯一可能的遗憾就是我们再也无法向这本优秀著作的作者当面请教了,郑成思教授积劳成疾,于2006 年的教师节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笔者至今仍常常感慨,郑成思教授的著作与思想,就像一个内容博大精深但却永不再更新的网站,站长最后登录日期永远停留在十年之前的秋天,令人不禁扼腕。笔者想说《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在许多方面也许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但笔者在内心深处知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不是郑成思教授的期许。手捧厚重的《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想象着在我们身边,曾经生活过这样一位在恶劣物质条件之下默默耕耘的学者,这样一位在知识产权荒野中披荆斩棘的智者,这样一位身形消瘦但人格无比坚毅的长者,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应当大有希望,中国法学事业应当大有希望。正如郑成思教授时常引用唐朝诗人李贺的名句,“家住钱塘东复东”,中国的法治建设还有很多路要走,中国的后辈学者当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