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那些事儿(第1卷)》主要内容: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出生很奇特,据说乃其母王氏与蛟龙交媾而生。一生下来脚上就有七十二颗黑痣。这就注定了刘邦不是一般的人物。他小时候顽劣之极,令家人伤透了脑筋。而读书后,教书先生最终被他拖垮了。于是十八岁的刘邦离开学堂,开始了其流氓生活。正在这时,刘邦遇到了一生中最大的伯乐——萧何。在萧何的帮助下,刘邦当上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官——亭长。而这个小小的事长却改变了刘邦的一生。他利用公务之便去了趟咸阳见到了秦始皇,因为羡慕秦始皇的风光,刘邦产生了“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想法。时值秦末天下大乱之际,刘邦斩白蛇起义,义无反顾地与项羽联袂踏上了推翻暴秦的漫漫征程……一山容不下二虎,暴秦倒下了,项羽却站起来了。面对生平最大的对手,刘邦韬光养晦,去了荒无人烟的汉中。在韩信的帮助下,等时机成熟时,他终于出关,从而开始了与项羽长达四年之久的楚汉之争。
有一种书,读起来盎然生趣。
有一段历史,追溯起来充满了迷人的悬思。
用一种充满了智趣的叙述,追溯那令人神往的古远悬奇,现在这一切就在你的手中,以一种快乐的方式,让你更富于历史的哲思。
汉朝那些事儿!
智慧的大幕在此徐徐拉开,你会看到那条倒霉透顶的白花蛇,它横穿草径,却看到了满天的星斗——那是一只上面生着七十二颗痣——猜猜是黑痣还是红痣——的怪脚,这双脚就安装在大汉帝国的开国皇帝刘邦的腿上。
这一段历史是如此的怪诞而有趣,作者飘雪楼主所运用的笔法又是如此的令人暇思神往。
汉高祖斩白蛇起义。
殴打一条倒霉透顶的蛇,这无论如何也和起义搭不上干系——然而历史确实是这样开始的,让我们实在是没脾气。
把打一条路过的无毒蛇和起义搭配在一起,这无论如何也太过分了,老祖宗们到底是怎么琢磨这事儿的?我们只好硬起头皮,看看飘雪楼主如何解开这个谜。
先说起义……啥叫起义呢?
起义……就是……就是……起,就是起来的意思,站起来,爬起来,跳起来,总之不能再趴在地上不动了。起来干什么呢?义,孟子说,义者宜也,就是适宜,就是最适合的意思……起义就是快点起来做你最应该做的事情!
也就是说,汉朝的历史将这样开始,刘邦追打了一条蛇之后,却忽然心血来潮,觉得做人不能这样了,挺大个老爷们儿欺负一条连脚都没有的可怜的白蛇,这样未免太无聊,还是做自己最应该做的事情吧。
他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
天下苦暴秦久矣……
原来如此!
那就推翻暴秦吧!
历史学家戴着高度近视的小眼镜,从发黄的废纸堆后探出头来,以无限阴森的声音对你隆重宣布:白帝子死,赤帝子生……
你可不要被他们吓住,什么白帝子、赤帝子,那黑帝子、绿帝子、花帝子们怎么就不说来起起哄?
正如诗人说: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历史就是这样,在历史上你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帝子的,不管是白帝子还是花帝子,你都不会找到。我们能够找到的,正如飘雪楼主告诉我们的,老刘家三小子的来历,有点儿不是那么明白。
不明白就不明白吧,当年老刘都没计较的事,我们这些后人还计较什么?
我们只是想知道,在当时,不唯是刘邦想干他最应该干的事情,项羽也在这样干,而第一个撸起袖子抢先干起来的却是陈胜,为何这么多的人都在忙活,搞到最后却是老刘家的三小子赢得了这场比赛?难道就因为他的脚丫子上比别人多长了几颗痣吗?
这几颗痣肯定不是关键问题,它最多只能证明刘邦这家伙少年有痣,皮肤上的黑色素沉积得太多而已。而他究竟是如何赢得了整个世界,只能从他那过人的智慧与性格上寻找答案。
南宋女词人李清照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个项羽,就是刘邦最大的敌手,反倒是暴秦没给刘邦添什么麻烦,暴秦非常乖的,听说天下人要干最应该干的事儿——推翻它,暴秦自己立即趴下了,这说明暴秦也在干它最应该干的事儿,也是在起义…… 刘项相争,楚河汉界,这是大中国历史上最光彩动人的一章。
但我们现在所了解的这一章,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呢?
掀开《汉朝那些事儿》瞧瞧……
关于项羽,关于刘邦,关于这历史上精彩纷呈的英雄并起逐鹿相争,我们所看到的资料多是由太史公司马迁老先生所著,可是我们知道,司马迁老人家因为和汉武帝抬杠,结果被汉武帝那厮给阉割了……这个汉武帝,真不知道让人该说他什么好,司马迁老人家每天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在历史上正要纵横捭阖,叱咤风云,汉武帝可好,上前就咔嚓一刀……欲练神功,先把你宫,然后再告诉你,若是不宫,也能成功……这真是太欺负人了。
司马迁被欺负了,他有心再将汉武帝宫回来,可是这难度忒高,于是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最伟大的职业——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拿起笔来做刀枪,把你汉武帝的祖宗刘邦也给宫了,谅你汉武帝也没咒念。
于是太史公司马迁就在《史记》中把倒霉的刘邦也给宫了,而且宫得汉武帝还真没得咒念……
对照我们手上的这本《汉朝那些事儿》,我们可以掌握到一些最基本的将别人宫了的技巧……
这些技巧主要包括如下手段:
其一:将你的竞争对手无限地拔高。比如说,在司马迁他老人家的笔下,项羽神威凛凛,力敌千军:拔山怒,举鼎威,呜呶叱咤千人废……项羽吼上一嗓子,数千汉军立即吓得植物神经紊乱,嗅觉神经和听觉神经搭错线,左腿和右脚自己打磕绊,半个月内吓得吃不下去饭……总之,如此英雄的项羽,一下子就以他的光辉形象把刘邦压成了扁平状。
其二:将你要宫掉的目标的缺点无限夸大,上纲上线。就这样,可怜的刘邦落到了项羽的手中,实在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他被司马迁刻画成了一个血统可疑来历不明的小流氓,这个小流氓每天被英雄项羽追得屁滚尿流,狼狈逃窜。
基本上来说,只要你皱起眉头硬着头皮,翻开厚厚的《史记》,找到“高祖本纪”那一章,你睁眼就看到刘邦正疯了一样的狂奔在逃跑的路上,如果他当时没有在逃跑,那一定是正在收拾行李准备逃跑……就这样刘邦跑啊跑,跑啊跑,突听一声历史的锣响,就见刘邦一口气冲进他自己的皇宫里,登基当了皇帝。
而项羽呢?
这不世出的大英雄却已经被刘邦给搞死了。
这可真是太离奇了,明明被打得不停逃跑的是刘邦,可搞到最后他却赢了,这气糊涂了的司马迁老人家,怎么给我们摆了这么一道乌龙呢?
乌龙的历史,需要智慧的解读。
我们还是求助于飘雪楼主的《汉朝那些事儿》好了。
看看《汉朝那些事儿》,我们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司马迁老人家一点儿也没有撒谎,他只是……只是……那汉武帝给人家上了宫刑,你总得让他司马迁出口恶气吧!
总之,项羽的神威凛凛,刘邦的末路狂奔,这应该不是历史的全部。
历史就是,项羽也可能的确是神威凛凛,如果他既不神威,也不凛凛,又有什么资格和刘邦并争天下?说到秦汉时代,如果说刘邦智商在全球排第一,那么项羽至少也是个第二,全球智商第二高的人,神威一把,凛凛一下,又有何不妥当之处?
但是项羽越是神威,越是凛凛,就越是衬托出刘邦的智慧高远,连这么神威凛凛的大块头都能放倒,这刘邦的智慧,岂是普通人所能望其项背? 解读不世英雄的崛起与衰落,带给我们不唯是历史的沧桑,还有更多的是处世智慧。
至少在秦汉年间,历史就已经摆脱了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进入了一个以冷兵器为表征的集团抗争时期,这一时期所竞争的标准已经不再是谁的胳膊粗,或是谁的脾气大,而是一种协调团队知人用人的管理技术。
刘邦这家伙天赋异秉——在他那可疑的成长过程中学习到了与人合作的最好方法,而项羽在这方面就差上许多。
项羽的性格,主要表现在太吝啬上,而且这家伙的吝啬完全是没名堂的吝啬,完全为了吝啬而吝啬……他带了好多人去跟刘邦打群架,却舍不得赏赐部众,部众立了功,他装看不见,再立功,还装看不见,又立功……这一次他是真的看不见了,气坏了的部下跳槽跑到刘邦那边打工去了。
谁见过吝啬到了这种程度的老板?
眼见得不给部下发点奖金是真的不行了,项羽那个伤心啊,就好像要了他的老命一样……安排部下去做官,可是他揣着官印舍不得给人家,自己拿手摸啊摸,摸啊摸,摸到最后,官印被他给摸得溜光水滑,可以拿来当镜子照了。
而最终的赢家刘邦,他却是最善于和人打交道的高手,像什么杀猪的樊哙,专门爱给老头捡鞋的张良,算账的萧何,和嫂子不清不白的陈平……反正只要是个人,到了他手中就能够发挥出作用。就连负责站在项羽屁股后面,替项羽打扇子的韩信跳槽到了刘邦的团伙中,刘邦竟让他登坛拜将……后来正是这个在项羽的帐下不受重用的韩信,却十面埋伏,将项羽活活逼死了。
这就是刘邦和项羽的区别了。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人与人有差距,是正常的,拼了老命也要把自己与成功者的差距缩短,这却是每个人都在琢磨的事情。
与其迷瞪着两眼对着墙壁瞎琢磨,还不如……
打开这本书!
好玩的智慧,有趣的哲思,人性的思索,看似眼熟却全然不同的全新解读,都在这里。
就这样快乐地开始吧。
是为序。
雾满拦江
2008年12月
飘雪楼主,原名陈立勇,湖南郴州人,历史学硕士。从小喜欢历史,对浩瀚如烟的历史到了痴迷的程度。笔名飘雪楼主源于自创诗:“飘雪寒风行侠孤,楸枰棋烂恨情无。莫笑江湖几多险,楼去人空谁做主?”
作者十年磨一剑,《汉朝那些事儿》倾尽了他全部心血和精力,全新的构思全新的笔法全新的视角,带你走进大汉帝国四百余年那段熟悉而又全新的历史。
第一章 成长
身世之谜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邦《大风歌》
故事从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的那个早上开始。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在沛县一个叫中阳里的小山村,农民刘执嘉的妻子王含始生下了一个男婴。这个男婴就是后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刘邦。
这原本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一个很普通的早上,因为刘邦的出生却变得非同寻常了。
刘邦一生下来不但体重超出寻常婴儿数倍,而且左脚上有许多颗小黑痣,密密麻麻的一溜儿地排着。
“怎么生了一个怪胎呢?”刘执嘉先是吓了一跳,随即嘀咕着。对于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来说,他已经有两个儿子了,对于第三个儿子的出生,他已没了初为人父的喜悦和兴奋。
生一个女儿才是他想要的结果。
他虽然略感失望,眼睛却始终盯在婴儿脚上那一排黑痣上。
第一章成长好奇的他细细一数,黑痣不多不少,正好是七十二颗。
别看这七十二颗痣黑不溜秋的毫不起眼,甚至还有点令人生厌,然而就是这七十二颗黑痣,却给刘邦日后的发迹带来了“飞”一般的感觉。
七十二在古代一直是个神秘的数字。从那个时代再稍往前一点的战国时代,那个时候的阴阳论中将万物归结于“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的五行说。按这种学说,七十二这个数字指的就是土。当时的色彩分为:青、黄、赤、白、紫,这五色与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对照,“土”对应的是“赤”。个中演变极为复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这方面的书看看。
刘邦脚上有七十二颗黑痣,七十二在阴阳五行论中是属“土”,而“土”又等于“赤”。这就是刘邦后来自称是赤帝化身的全部依据。古人可以把一些人同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事物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这一点来看,不得不令人佩服。不管这其中牵强杜撰成分有多少,总之,刘邦的出生是非同寻常、是惊世骇俗的。
可惜当时刘执嘉还不知道他这个儿子就是赤龙化身,他看着这个眉毛浓浓、眼睛大大、鼻子高高、耳垂厚厚的婴儿,心里还在嘀咕:“这儿子一点也不像我嘛。”
良久,他把目光回到了王含始身上,夫妻俩相视无语。对于他们来说,心有灵犀一点通,早已心照不宣了。
的确,这个孩子从怀孕起就充满了传奇色彩。
据史书记载,刘邦的出生跟其母亲王含始去了一趟娘家有关。
对于女人来说,嫁人后回娘家是天经地义也是理所当然的。当时刘执嘉家境并不好,尚处于温饱挣扎期,已生两个男孩的王含始没有多少时间回娘家了。问题是,女儿是老母心头的一块肉,你不回娘家,并不代表老母就不想你。
于是老母就装病,急召女儿回来。古往今来,大凡孝子孝女,一听父母病了,肯定会急着往家里赶。
“什么,我娘病了?”王含始没辙了,只得回娘家了。
一进门就抱着好久不见的老娘狠狠地下了一场“及时雨”。可伤感了好一阵才发现情况似乎有点不对。抬起头,王含始发现老娘正微笑着看着自己,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王含始不傻,马上明白自己被老娘忽悠了。
其实这也怪不得她老娘,女儿就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要想久不思娘的儿女回家,托病是最常见、也是屡试不爽的一招。随后的事是,茶也喝了饭也吃了天也聊了,这么一折腾已是下午了。王含始终究放心不下自己的两个儿子,于是向老娘强挤了一把眼泪,便匆匆往回赶。
也就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意外。
那时候交通不发达,什么摩托车、汽车、火车统统都没有,除了当官或者有钱的人骑马坐轿外,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实实在在的交通工具就是自己的双脚了。王含始乃一介女流,很少走这么远的路,走着走着,就累得走不动了,于是坐在大泽边上的一棵大柳树下休息。也许实在是累了,微风吹来,她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事情坏就坏在这棵大柳树上。
据事后来寻妻的刘执嘉的说法,他走到大泽边时远远便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天空先是乌云密布,然后是密布乌云;先是电闪雷鸣,然后是雷鸣电闪。总之在天昏地暗又地暗天昏之际,一条巨大的赤色蛟龙罩在了妻子的身上。
请注意这条龙的颜色,是赤色。也就是和后来刘邦脚上的七十二颗黑痣推算出来的结论是一致的。总之一句话概括:王含始从这以后又怀孕了。
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我们的刘邦同志诞生了。
蛟龙缠身而孕和七十二颗黑痣,刘邦一出生就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七十二颗黑痣可能是有的,但蛟龙缠身却是太过离谱。可惜当时并没有DNA鉴定。因此,刘邦的身世便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谜。
第3节:上学
上学
现代词语里有一句常用语:赶鸭子上架。大概意思就是逼着别人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刘邦七八岁的时候,就对这个词深有感触。
小小年纪的刘邦此时已是“声名大振”,究其原因,也没有别的,“魅力”使然。试想,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孩今天偷邓家的枇杷,明天摘李家的葡萄,后天打孙家的狗,大后天撵王家的鸡……不名声大振才怪呢!
正因为如此,刘家的破茅屋前每天都门庭若市,为此刘老爹没少伤脑筋。骂,左耳进右耳出;打,好了伤口忘了疼。打骂都无效。刘老爹这两招看家本领失灵后,实在没辙了,只好使用“刘氏三板斧”中的最后一招:教。他咬咬牙痛苦地来了一句话:你小子,读书去。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从这一点来看,刘老爹还是比较深明大义的。
当然,刘老爹说完这句话就痛苦了好一阵,毕竟他们村里没有老师,要从外地请一个老师来得花不少银子。不过,他的疑虑很快得以解决,原因很简单,村里唯一的一个地主——“卢老地主”的儿子卢绾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了。
提到卢绾,有必要来简单看一下他的个人资料。
性别:男。
出生地点:中阳里村。
出生日期: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
怎么卢绾的出生日期这么眼熟呢?细心的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会察觉到什么来吧?不错,卢绾出生的这一天正是刘邦“真龙下凡”的这一天。如果卢绾不是幸运地和刘邦生在一个村子里,而且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或许他将是历史上一个毫不知名的匆匆过客。然而,幸运女神惠顾了他,从而注定了他的一生亦将不平凡。去寺庙上香拜佛的香客,常说沾沾仙气就是这个意思。既然刘邦的出生是 “真龙下凡”,同一天出身的卢绾自然也不会差了。
因为 “阶级地位和身份”不同,卢老地主以前很看不起处于“贫苦大众”的刘老爹。但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一天听说两家都生了一个儿子后,他竟不顾自己“高贵”的身份,提着鸡蛋和礼品主动去了刘家。两家从此结为“百年之好”。刘邦和卢绾自然从小也就成了铁哥们儿。
提到读书的事,如果该出手时不出手,那卢老地主就不是卢老地主了。他拍拍胸脯对刘老爹说,学费我全包了,叫你家小三子(刘邦排行第三)来上学就是。
天底下还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穷了一辈子的刘老爹感动得差点儿没跪地磕头了。既然学费有人包,一个去上学也是上,两个去上学也是上,那让刘交也去吧。
刘交是刘老爹的第四个儿子,比刘邦只小两岁。一听可以上学,抱着老爹又亲又啃,如不是一旁略有吃醋的母亲强行抱开,只怕就没完没了了。
但刘邦与刘交的反应却有天壤之别。
他哭丧着脸,当然不乐意了,他的孩子王正当得好好的,凭什么就让他光荣下岗呢?可胳膊扭不过大腿。刘邦几次抗议无效后,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上学就上学吧,有卢绾在也不寂寞了。刘邦反过来这样安慰自己。
教书的先生姓王,具体姓名我们已经没必要去调查了,我们姑且叫他王老先生好了。当时的学生只有刘邦、卢绾、刘交三个。
一个先生只教三个人那不是古代才有的事,现代很偏僻的山村也有。我前不久在一张报纸上看到,某偏僻山庄一位年仅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放弃在城市任职的好机会,守在那个穷山沟里当老师。她的学生最多的时候有十多个,最少的时候只有两个。很难想象,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在最美好的豆蔻年华,却甘愿在一个穷山沟里伴随着一群衣服褴褛的孩子,在那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她是从那个穷山沟里走出来的,她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让更多的孩子走出那个穷山沟。多么感人的话啊,多么平凡而伟大的姑娘啊。
当然,王老先生肯定没有这么伟大,卢老地主提供的年薪放在今天,足以让研究生、博士生都为之心动,王老先生不心动才怪。
现在我们已无法考证卢老地主每年究竟付给王老先生多少年薪。只是如果王老先生临终前知道自己为此至少折十年的寿命,他一定会后悔莫及的,是LIFE(生命)重要还是MONEY(钱财)更重要呢?
刘邦和卢绾从上学第一天起就没少让王老先生伤脑筋。
最初,王老先生的惩罚当然不外乎罚站罚抄书,或拿着大戒尺打手心。可他究竟是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雷声大雨点小,那挥得高高的戒尺落到孩子的手上时,已变得像在“挠痒”一般轻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每次罚过打过之后,刘邦和卢绾依我行我素,大有把“革命进行到底”的英雄气概。
有时候王老先生忍无可忍想去“兴师问罪”,可看到双方父母那热情的招待劲,话到嘴边又打住了。是啊,万一他们听了儿子的斑斑劣迹后,不让儿子上学了,那他岂不是自己砸掉自己的铁饭碗了吗?
有一次,两人在上课时间又脚底抹油开了溜,王老先生这次手下毫不留情了,拿起戒尺就照着两人的屁股使劲地打。据事后刘邦和卢绾说,这次打屁股是王老先生下手最重的一次,以至于坚强勇敢的刘邦第一次流下了眼中多余的分泌物。
“绾绾,你看看我的屁股有没有被打出血来?如果有,我一定要叫这个死老头儿血债血还。”刘邦擦了擦眼角,脱下裤子来。
“嗯,血倒是没有……不过,有……”卢绾此时原本清秀的脸上亦变得铁青,刘邦那句“血债血还”让他有点震惊,因此,他不敢真说刘邦屁股上在流血。
“有什么,你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的像个老太婆了!”刘邦一发威便如山中的老虎。
“左边屁股打出几条血痕来,对,是三横条一竖条,正好是……是个‘王’字。”卢绾为自己的突然发现又惊又喜。
“真的这么巧吗?”刘邦一听,满脸愁云顿消,“那我来看看你的屁股吧。”
“啊……”刘邦惊呼起来了。吓得卢绾七魂丢了三魂:“怎么了?难道我屁股上也有个‘王’字?”
“‘王’字倒是没有,你右边屁股上有个长方形的红块块,你知道像什么吗?像一块地啊。”
“……”
“这是老天的预兆啊,意思是说将来我要做王,而你要做将做侯有很多的地封。”刘邦煞有介事地说着。两人小眼瞪小眼瞪了半晌,随后相视大笑起来。
王老先生这一打,居然打出这样的奇事来,看来他打屁股的水平确实一流啊。刘邦和卢绾被打得皮开肉绽,却还得感谢他,两个字:NB。
就这样,革命与反革命,压迫与反压迫,刘邦、卢绾和王老先生进行了近十年艰苦卓绝的不懈斗争。十年后,也就是在刘邦十八岁时,他们终于取得了革命的最后胜利。王老先生尸骨未寒,刘邦和卢绾就把书本典籍全都烧掉了,从此,开始了他们无束无缚的全新时代——流氓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