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著典藏:培根随笔集》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了的地位,“读之犹如聆听高人赐教,受益匪浅”。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至今畅销不衰。同年入选美国《优良读物指南》的推荐书目。
一谈真理
“真理为何物?”彼拉多1戏言相问,但并不指望回答。
诚然,总有人喜欢朝三暮四,认定固守信仰无异于枷锁加身,所以无论行为思想均追求随心所欲。虽然此类哲人俱已往矣,但仍有巧舌如簧之士跟他们一脉相承,然而气血之刚烈已远逊于古人矣。
但人们依然偏爱虚假,究其原因不仅由于寻求真理得不辞艰辛,也不仅由于发现真理后反而使人的思想作茧自缚,而且还来源于人们的一种劣根性:嗜假成癖。晚期的希腊哲学流派中有一派人2考察过这个问题,对人们为何喜欢虚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说诗人弄虚以寻欢,商人作假为牟利,那一般人就只有为虚假而爱虚假了。个中缘由我也难以相告,也许真理恰如磊落的天光,所有假象、盛典在烛光下显得典雅堂皇,但经它一照,则难免穷形尽相。真理也许等价于一颗珍珠,只有在日光映照下才尽显璀璨,但却赶不上钻石、红玉,它们在光怪陆离中大放异彩。掺假总能增添乐趣。倘若从人的头脑里除去愚蠢的见解、媚悦的憧憬、错误的估价、自欺欺人的幻想之类的东西,那么所剩的只是一些卑微贫乏的意念,充斥着忧郁、恶意,甚至自己也感到厌恶,对此恐怕无可置疑吧?有一位先哲尖刻地将诗歌称为“魔鬼之酒”1,因为它填充人的想象,用的只不过是虚假的影子而已。然而有害的并不是掠过心田一晃而去的虚假,而是上文所说的沉积心底、安如磐石的虚假。
尽管这些东西浸透了人们堕落的思想感情,然而作为自身唯一仲裁的真理却教导说:追求真理,是向它求爱求婚;认识真理,是与它相亲相依;相信真理,是用它尽兴尽欢,所以真理才是人性的至福至善。上帝创造天地万物的数日内,他最初的造物为感性之光,最后的造物是理性之光;而后,他安息日的工作便是以其灵昭示众生。2起初,他将光明吐向万物混沌的表面,继而又将光明吹入世人的面庞,如今他依然将光明向其选民的脸上喷射。有一位诗人3给他那一派人增光不少,从而让该派不比别派逊色,他的话非常精辟:“伫立于岸边遥望舰船颠簸海面可谓乐事,据守在城堡凭窗俯视两军将士鏖战脚下亦属乐事;然任何快乐与登临真理之巅(一座雄视万象的高山,空气永远清新、宁静)俯瞰下面谷中的谬误、彷徨、迷雾和风雨相比,皆会黯然失色。”但观望此景须怀悲天悯人之心,切勿现顾盼自雄之态。当然,如若人心能动于仁爱,安于天意,围绕真理之轴旋转,那人间就无异于天堂了。从神学和哲学真理转向为人处世的真诚,即便那些并不按真理办事的人也会承认,做事光明正大乃人性之荣光,弄虚作假犹如金币和银币中的合金,它可以扩大金银的流通,但却贬损了它们的价值。这些迂曲拐弯的行径犹如蛇行,蛇不用脚走,而靠肚爬,行状甚为卑劣。人若被发现有阳奉阴违、背信弃义之嫌,那可是无以复加的奇耻大辱。蒙田在探讨谎言为何可耻可恶时说得真好:“仔细想来,说人撒谎就等于说他蔑视上帝,惧怕凡人。因为谎言是直面上帝而逃避凡人的。”有人预言:基督再来时,他在世上将难遇诚信。因此谎言是吁请上帝审判人类的最后钟声。此言对于虚伪和背信的劣迹真可谓描述得再高明不过了。
二谈死亡(1612年作1625年增订)
成人惧怕死亡恰如儿童怕进黑暗;儿童天生的恐惧随着故事同步增长,成人情况亦然。静观死亡,将它视为罪恶的报应1,看作去另一世界的必由之路,当属神圣虔诚之见。然而,惧怕死亡,将其视为应向自然交纳的贡品,则是愚陋之谈。而在宗教沉思录中,时而混杂着虚幻迷信色彩。在一些修士的修行记中,你会读到此类文字:人当自忖,若指尖遭受挤压折磨尚有钻心之痛,进而推想死亡之际,全身腐朽化解,其痛又当如何。其实,死亡时经历的苦痛比一肢受刑要轻松百倍,因为最致命的部位未必最敏感。一位言者以哲人与凡人的双重身份说出如下妙语:“死亡的声势比死亡本身更为恐怖。”2呻吟,惊厥,面无血色,亲朋哭泣,黑衣黑幔,丧葬仪式,诸如此类使死亡显得触目惊心。
值得注意的是,人心中的情感尽管脆弱,但并非不能抗御对死亡的恐惧。既然人身旁簇拥着那么多能战胜死亡的帮手,死亡就未必后,哀怜之心(一种最温柔的情感)煽诱众人纷纷效死,纯粹为了表示对皇上的哀怜之情和身为追随者的耿耿忠心。此外,塞内加认为“苛求”和“腻烦”也会使人舍生求死:“想一想你将同样的事情做了多少遍,不仅勇敢和痛苦之辈想一死了之,连苛求之人也想一了百了。”1一个人尽管既不勇敢也不痛苦,但反反复复做同一件事的腻烦也足以令他萌生死念。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死亡的临近对英雄豪杰影响甚微,因为这种人到了最后一刻仍不改本色。奥古斯都·恺撒临死还说这样的赞语:“永别了,利维娅!终生勿忘我们夫妻一场。”2提比略临死还在作假,正如塔西佗3所言:“提比略体力衰竭,但虚伪依旧。”韦斯巴芗死到临头,还坐在凳子上调笑:“我想,我就要成神了。”加尔巴死时还引颈陈词:“砍吧,倘若这样做有益于罗马人民的话。”塞普蒂默斯·塞维鲁临死还在处理政务,他说:“要是还要我办什么事,那就快点。”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斯多葛派对死亡未免过于推重,他们大力筹办,使死亡显得愈加恐怖。有种说法更有道理:“他把生命的终结看作自然的一种恩赐。”4死与生同样自然;也许对婴孩而言,生与死同样痛苦。人若死于孜孜追求之中或伤于热血沸腾之际,当时是不大感到疼痛的;因此一颗专一向善的心灵就能避免死亡的苦痛;尤其应当相信:一个人实现伟大目标和抱负时,最甜美的歌莫过于“如今请让你的仆人离去”。死亡还有一点,就是它能打开美誉之门,熄灭嫉妒之火:“生前遭人妒忌者死后受人爱戴。”
三?谈宗教统一
(1612年作?1625年重写)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主要维系,若其自身能维持真正的统一,实为幸事一桩。围绕宗教产生的争执和分歧是异教徒闻所未闻的劣迹。这是因为异教徒的宗教并无任何恒定的信仰,只表现为各种典礼和仪式。他们的教士、神甫由诗人充当,由此可以想见,他们的信仰是一种怎样的宗教。然而,真正的上帝具有这样一种特性:他是一位“忌邪的神”,所以他的崇拜与宗教既掺不得半点杂质,也不容他神分享。因此我们就宗教统一要讲几句,谈谈统一的结果、界限和手段。
统一的结果(除了取悦上帝,因为这是至关重要的)有二:一是针对教外人士的,二是针对教内人士的。就前者而言,异端邪说、拉帮结派无疑是坏中之坏,更甚于伤风败俗。肉体上伤身断肢比一种体液的败坏更加危险,精神上情况亦然。所以要使教外人士望而却步,要将教内人士逐出教门,行之有效者莫过于破坏统一。每当遭遇此类情形:有人说,“看哪,他在旷野里”,又有人说,“看哪,他在内屋中”,(即每当一些人在异端秘密集会里寻找耶稣,而另一些人在教堂门面上寻找耶稣之时),这种告诫的声音应一直在人们耳际回响:“不要出去。”外邦人的教师(他工作的性质使他对教外人士特别担心)说:“如果一个异教徒进来,听见你们操着多种方言说话,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诚然,无神论者和世俗之徒一旦听说教内见解如此冲突,印象必不会好,他们对教会也就避而远之,不免去“坐亵慢人的座位”。一位嘲讽大师竟以“异教徒的莫里斯舞”为他虚构的丛书中的一本书命名,此事虽小,然而作为如此严肃的问题的一个佐证,正将这一弊端鞭挞得入木三分:异教徒丑态百出,卑躬屈膝;恰为那些爱诋毁神圣事物的世俗狂徒和腐朽政客徒增笑资。
宗教统一带给信徒的则是和平。和平包含着无尽的福祉。它树立信仰,点燃爱心,并使外在的宗教和平净化为内在的平和心境:不必苦心孤诣钻研撰写论战檄文,转而致力于读写修行、祈祷的伟论。
至于统一的界限,进行正确定位至关重要。似乎存在着两个极端。在某些狂热分子听来,一切主张和解的言辞都不堪入耳。“平安不平安,耶户说,平安不平安与你何干?你转在我后头吧。”平安不平安倒无关紧要,要紧的是沆瀣一气,结党营私。另一个极端则是某些老底嘉派和态度温暾之辈,他们以为可以用折中、骑墙和巧妙的调停来调解宗教问题,仿佛他们要在上帝和凡人之间做出公断似的。这两种极端都应避免,但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将救世主亲自起草的《基督徒盟约》中的两条相反相成的条文解释得中肯明白:“跟我们不相合的就是反对我们,不反对我们的就跟我们相合。”也就是说,应将宗教中的根本实质性的问题同不纯属信仰,而仅是见解、派别或良好意图的问题真正分别开来。许多人认为此乃区区小事,而且已经解决,但倘若处理得更少偏颇,则会更受普遍欢迎。
关于这一点,我仅提供一点建议。人们应当注意且勿以两种争论分裂上帝的教会;其中一类争论只不过是由辩驳引发的,争论的问题纯属鸡毛蒜皮,犯不着为它大动肝火,势不两立。有一位先哲发现:“基督的黑衣确实没有缝儿,但教会的外衣五颜六色。”因此他说:“衣服可以形形色色,但不可让它开裂。”可见统一与划一是两码事。另一种是争论的问题至关紧要,但因着眼点过于琐屑晦涩,致使争论最后钻了牛角尖,脱离实际,明理善断之士有时会听见一些无知之徒争短论长,但他心里明白,这些殊异之谈指的是同一码事,然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会达成共识。倘若人与人之间由于判断的差异而出现上述情况,那我们还能认为洞悉人心的上帝就不能发现脆弱的人类尽管言辞对立、用意却完全一致,从而能接受双方的意见吗?这类争论的性质,圣保罗在他关于同一问题的告诫中已淋漓尽致地予以表达。“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视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人们向壁虚造种种矛盾冲突,并赋予它们新的名号,这些名号已约定俗成,以致本来该受实义支配的名号,反而支配了实义。
和平或统一也有假的,表现有二:一种建立在蒙昧无知的基础之上,因为黑暗中百色相同;另一种是在坦率承认根本问题矛盾的基础之上拼凑起来的,因为在那些事情上的真与假,就像尼布甲尼撒王梦见的大象脚趾上的铁和泥,可以粘在一起,却不能融为一体。
至于谋求统一的手段,人们必须当心,在谋求或巩固宗教统一时,切不可废弛博爱义方和人类社会的法度。基督徒有两口剑,宗教之剑和世俗之剑,在维护宗教时二者都有相应的职能和地位;然而我们不可拿起第三口剑,即穆罕默德之剑,或者类似的剑;也就是说,不可借助干戈传教或以腥风血雨的迫害来胁迫人的良心,除非有明火执仗辱没宗教、亵渎神明或者叛国谋反的情况出现;更不可放任滋生事端,认可阴谋叛乱,授民众以刀剑以及诸如此类意在颠覆神授予的政权的行为,因为这样做无异于用第一块石板撞击第二块石板,把两块统统撞碎;而且一心要视世人皆为基督徒,从而忘记了他们是人。诗人卢克莱修看到阿伽门农竟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儿当祭品,便惊呼:
“宗教作恶如此之甚。”
倘若他知道法国的大屠杀或英国的火药阴谋,他又当何言以对?他会七倍地沉溺于逸乐,更加不信神灵。因为那口世俗之剑为了宗教而拔出鞘时,需要慎之又慎,所以将它放到百姓手中便是荒谬绝伦之举。这种事还是留给再洗礼派教徒和其他亡命之徒吧。魔鬼说“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那是极大的亵渎。可是如果让上帝扮演成某种角色,让他说“我要降到地下,当个黑暗之王”,那就是更大的亵渎了。倘若宗教的目标堕落到谋杀君主、残害百姓、颠覆国家和政府这一类丧尽天良的行径,那跟亵渎行为相比又好在哪里?毫无疑问,这是把圣灵鸽子般的形象贬为兀鹰和乌鸦,这是在基督教会的船上挂起海盗和杀手的旗号。因此,教会必须靠教义、教令,君主必须靠武力、文治。无论是基督教的还是伦理的,好像借助墨丘利的神杖一样,都要把支持上述罪行的行为和看法统统打入地狱,并使它们万劫不复,如同大多已经做过的那样。毫无疑问,关于宗教讨论,那位使徒的话应当放在前面:“人的怒气并不成就上帝的正义。”值得注意的是,一位睿智的前辈同样坦诚地表白:凡对良心施压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打算。
四?谈报复
(1625年作)
报复是一种野道,人性越是趋之若鹜,法律就越应将其铲除。因为头一个犯罪仅仅是触犯法律,而对该罪施加报复则是取代法律。毫无疑问,一个人如果采取报复行为,就等于跟他的仇人扯平拉齐;然而要是放他一马,他则高出仇人一筹;因为宽恕乃王者风范。所以所罗门有言:“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可挽回,明达之士则着眼于现在与未来;所以对往事耿耿于怀只是跟自己过不去而已。况且为作恶而作恶的人是绝对没有的,人作恶无非是要沽名、渔利、寻欢、作乐。因此我何苦要为一个人爱己胜过爱我而愤愤不平?如果一个人完全是出于生性凶恶而作恶,那又如何?充其量仅像荆棘、刺玫,除了扎划钩擦,别无能耐。
有些冤情无法可纠,如果进行报复,还情有可原。然而人们还得当心,他的报复也必须无法惩处,否则他的仇人仍占上风,因为他和仇人受惩处的次数为二比一。有人进行报复时喜欢让对方明白报复的来由,这还比较豁达大度:因为其中的快乐似乎不在于伤人,而在于让对方悔罪;然而卑鄙狡猾的懦夫却像飞来的暗箭。
佛罗伦萨大公科西莫严词抨击对朋友的背信弃义,仿佛这些罪行不可宽恕似的,“你会读到基督要我们宽恕我们的敌人的教导,却永远不会读到要我们宽恕我们的朋友的训诫”。然而约伯的精神格调更高一筹,他说:“难道我们从上帝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推及朋友,情况亦然。
的确,一个人念念不忘报复,就等于让自己的伤口经常开裂,否则,它就会愈合的。
报公仇大多大运亨通,例如为恺撒的死报仇、为佩提纳克斯的死报仇、为法王亨利三世的死复仇。然而报私仇却运道不佳,不仅如此,报仇心强的人,过的是巫婆的日子:由于他们存心害人,所以就不得好死。
五?谈厄运
(1625年作)
塞内加有一句仿斯多葛派的高论:“幸运的好处令人向往,厄运的好处叫人惊奇。”毫无疑问,如果奇迹就是统摄自然,那么它们大多在厄运中出现。他还有一句宏论比这还要高明(此言出自一个异教徒之口,实在高明绝伦):“集人的脆弱与神的旷达于一身,才是真正的伟大。”如果将此话写成诗,那就更加妙不可言,因为在诗里,豪言壮语更受赞许。的确,诗人一直潜心于此道,因为它其实就是古代诗人的奇谈中表现的那种东西,这种奇谈似乎并不乏玄秘,而且似乎与基督徒的境况相当接近,“赫拉克勒斯去解放普罗米修斯(他代表人性)时,他坐在一个瓦盆或瓦罐里渡过了大海”,基督徒驾着血肉的小舟穿越尘世的惊涛骇浪,这种决心,被它描绘得活灵活现。
用平实的语言讲,幸运产生的美德是节制,厄运造就的美德是坚忍。从道德上讲,后者更富有英雄气概。
幸运是《旧约》的恩泽,厄运则是《新约》的福祉,因为《新约》蕴含着更大的祝福以及对神恩更加明确的昭示。然而,即便在《旧约》里,如果你聆听大卫的琴声,你就会听见像欢歌一样多的哀乐。圣灵的笔在描绘约伯的苦难之际比描绘所罗门的幸福之时更加用心良苦。
幸运并非没有诸多恐惧和灾殃,厄运也不是没有安慰与希望。在编织和刺绣中,阴暗的底子上明快的图案比明快的底子上阴沉的图案更加喜人。因此,从悦目来推断赏心吧。
无疑,美德如同名贵的香料,焚烧碾碎时最显芬芳;因为幸运最能揭露恶行,而厄运则最能发现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