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研究》从社会、政治、经济等体制间协调匹配关系的角度,创造性地将社会组织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等重大问题纳入整合性分析视域,进一步拓展了对新时期我国社会建设持续深化、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的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入认识。《新时期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研究》首先从理论上阐释了社会组织的本体性价值,并从“公共性”视角出发探究了我国社会建设尤其是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公共性发育不足的问题及其根源;其次,尝试地运用更贴近中国本土实践的“制度与生活”分析范式,诠释了中国特定制度情境下的社会发展、社会组织发展的实践逻辑,并在展现各利益主体对社会发展的意图基础上,考察了新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面向及重要转向。同时,基于对不同国家及地区社会组织发展经验与教训的梳理,为改善我国社会组织的支持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和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借鉴。更为重要的是,本研究围绕我国社会组织生态体系的建设与实践逻辑,聚焦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所依赖的具体制度条件及其在当前中国的实际状态,揭示了我国社会组织建设的政策改革空间,提出兼顾当前与长期,适应中国国情并扎根中国社会基层的社会组织运行管理的政策建议,以求持续推进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并由此不断生发出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公共性与合作能力。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社会的组织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并进入快速转型期。由于这个转型至今仍缺乏整体性的制度设计,没有像经济转型那样形成明确的经济体制。因此说,我国社会体制与经济体制没有同步发展,而且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化改革的思路被过快扩展到社会福利领域(尤其是在住房、医疗和教育方面更为明显)。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基层民众对生活保障失去了稳定预期,包括他们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感到,当碰到急需解决的问题时所能找到的回应其诉求和解决其问题的途径,以及能够仰赖的资源的不足。虽然传统的“个人依赖单位、单位依赖国家”的格局被消解,“单位制”的社会福利供给快速退场,个人越来越走向市场,但这个过程并没有使个人在公共物品需求上脱离对国家的依赖,而且还不断催生出了多样化的民生需求。
我国2005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的提出,在政策上开始把社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进行建设,并将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产品配置视为“和谐社会”的基本运行机制,但是这里提出的社会主体,其基本构成及其参与公共产品配置的渠道在当时都还不清晰。在此背景下,如何发展社会组织等相关问题的探究,从此前学术上的抽象言说转变成政府、学界甚至普通民众的关注点。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进入快车道,主要表现为数量和规模的激增,这一阶段围绕社会建设孵化和发育起来的社会组织,基本是在政府的政策引导下发挥其补充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不足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社会管理新格局到社会管理体制再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建设进程中,可以看到,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全面改革在加快推进,我国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也将得到进一步丰富,相关者的功能定位、分工合作与规范机制也开始清晰起来。比如:“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新格局的提出,表明了不同主体的存在、不同主体的功能定位以及不同主体的关系中有纵向关系也有横向关系;社会管理体制的提出,明确了多主体在共同承担社会管理时,他们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合作行为将有法可依;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强调了改变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政社分开的迫切性。这些改革实践的不断推进和不断深入意味着我国政府正从战略视野考虑以怎样的新制度安排来实现新历史阶段的社会再组织的问题。因此,我们要积极地研究如何建设和发展社会组织的自我服务、自我协调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并使之能够充满公共精神积极参与到民生改善的社会建设中去。同时也要积极研究,如何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从深层次上为社会组织克服其发展过程中碰到的瓶颈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现实的紧迫性与问题的复杂性,已然超出了我们的固有认识,我们的思考也必须聚焦在“如何才能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并超越“如何发展社会组织并使其成为结构性的主体”的狭隘预设之上。因此,本书从社会、政治、经济等体制间协调匹配关系的角度,将社会组织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等重大问题纳入整合性分析视域,进一步拓展了对新时期我国社会建设持续深化、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的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深入认识。本书首先从理论上或者理想意义上阐释了社会组织的本体性价值及其复杂的不同层次。从“公共性”视角出发探究了我国社会建设尤其是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公共性发育不足的问题及其根源。其次,运用更贴近中国本土实践的“制度与生活”分析范式,诠释了中国特定制度情境下的社会发展、社会组织发展的实践逻辑,并在展现各利益主体对社会发展的意图基础上,考察了新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面向及重要转向。同时,基于对不同国家及地区社会组织发展经验与教训的梳理,为改善我国社会组织的功能结构和健康发展的支持系统,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和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借鉴。
首席专家李友梅教授,1994年毕业于法国巴黎政治研究院,获社会学博士学位,现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育指导委员会社会学副主任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评委、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上海社会学会会长,上海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社会》杂志主编、Chinese Sociology Journal(CJS)编委会主任、上海高校智库基层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上海研究院**副院长。
导论
第一章 社会组织、公共性与社会建设
第一节 社会组织的本体性价值
第二节 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及其根源
第二章 社会建设与发展社会组织
第一节 社会组织发展的理论想象
第二节 社会建设进程中的社会组织
第三节 社会组织的本体性建构:社会联结的再生产
第三章 社会组织的结构形态与运作实践
第一节 当前中国社会组织的结构形态
第二节 社会组织的运作实践:制度建构与内生动力
第三节 社会组织社会协同作用的发挥
第四章 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与支持体系建设
第一节 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层支持条件
第二节 现有制度环境的实践特征
第三节 现有支持体系下社会组织的深层发展特征
第四节 关于构建社会组织支持体系的新思考
第五章 社会组织发展的国际经验
第一节 建设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社会基础与约束条件
第二节 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国际经验
第三节 国际经验对我国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启示
第六章 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组织政策及其变迁
第二节 社会组织政策创新的代表性地方经验
第三节 社会组织政策改革的重点领域及内容
第四节 社会组织政策变迁的历史制度逻辑
第五节 新时期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