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透过对不同时期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事惯例、交易习惯的历史适用考察,来探寻交易习惯适用的一般法学原理。通过对这种历史规律的把握,预测未来商事惯例、交易习惯适用的发展趋势,以指导我国相关制度的建构;同时实现了理论与实务相衔接,不但要梳理国际商事惯例、交易习惯适用的相关理论,更要通过实证调研分析交易习惯的具体内容,并努力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交易习惯内容和适用方法的认知水平。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了解和运用沿线国家相关的商事惯例以及交易习惯。
宋阳,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博士后,南开大学法学博士,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国际经贸法学会理事。在《比较法研究》《当代法学》《法学杂志》等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编教材2本。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项目5项。
目录
绪
论 新开放理念对商事惯例研究的吁求
第一节
新开放理念的时代背景
第二节
新开放理念的思想源流
第三节
商事惯例在新开放理念实施中的意义
第四节
小 结
第一章
商事惯例发展的历史回顾
第一节
商事惯例发展的历史土壤及基础依托
第二节
商事惯例发展的历史维度探究
第三节
商事惯例发展的历史规律
第四节
小 结
第二章
商事惯例的法律性质研究
第一节
商事惯例的社会法属性
第二节
实证主义视角下的商事惯例
第三章
商事惯例与制定法的关系问题
第一节
商事惯例同质性学说的理论支撑
第二节
对商事惯例法律同质性学说的批判
第三节
商事惯例与国家法非同质性的依据
第四节
商事惯例与制定法的相互支撑作用
第五节
国家和国家法对国际商事规则的双重支持作用
第六节
小 结
第四章
商事惯例的司法适用地位和适用方法
第一节
商事惯例适用的理论分歧
第二节
商事惯例的司法适用路径
第三节
对商事惯例适用进行限制的必要性
第四节
商事惯例适用的程序
第五章
商事惯例发挥作用的局限性
第一节
法律语境下对商事惯例的特征功能分析
第二节
商事惯例不宜直接成为法律渊源
第三节
对自治统一商法理论的批判
第四节
商事惯例发挥作用的有限意义
第五节
小 结
第六章
对商事惯例发展趋势的预测
第一节
商事惯例在成文法下的地位
第二节
商事惯例法律地位的发展预测
第三节
商事惯例对成文法的影响
第四节
小 结
结
语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