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致力于探讨的问题有:府际合作治理作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全新范式之理论证成、规范分析与实践样本探讨;继而分析宪法、行政法和环境法如何为区域大气污染府际合作治理提供正当性基础,阐释区域大气污染府际合作治理的基本原理,探究如何以既有制度资源为基础构建完备的区域大气污染府际合作治理制度体系;本书的*后两章从程序制度的视角探讨区域大气污染府际合作治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和区域大气污染府际合作治理的纠纷解决之道。
区域性复合型的大气污染问题给现行环境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仅从行政区划的角度考虑单个行政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难以有效解决当前愈加严重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因此,本书提出了以府际合作方式解决区域性复合型的大气污染问题的新思路,经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分析,提出了区域大气污染府际合作治理的纠纷解决之道。本书为研究区域性复合型的大气污染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极具学术价值。
杨治坤,男,1975年10月生,湖北麻城人,分别于1999年、2004年和2009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12月进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16年1月加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现任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