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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遭到校园暴力的侵害,是忍气吞声、以暴制暴还是巧妙地寻求帮助?班级制定了新班规,要用罚款的手段督促同学们遵守纪律,这种班规是否合理?用爸爸妈妈的手机玩游戏,结果收到了游戏公司的巨额账单,该怎么办……
《读故事学法律/少儿法律知识读本》用生动有趣的漫画、丰富的案例故事和通俗易懂的讲解,提供了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法理依据,为你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让你成为“法律小达人”。
我国各界在法律教育领域的探索,近几十年来从来都不曾间断,不论是针对高等法学教育,还是对于青少年、儿童的初等法律常识普及。但是,收效却并不明显。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的培养,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
我们传统的法律教育,常常不能摆脱一些诟病:
首先,灌输式的教育方式。我国多年来的教学理念一直是教师为中心,而学生只是被当作听众。而美国的课堂实例则表明,学生完全可以成为课堂教学的主动参与者。教师的作用应该是答疑、解惑,而不是照本宣科解释教科书。对于具备了较强阅读能力和分析能力的大学生来说,对于教科书的内容基本上是可以自行解读的。灌输式的教学不仅扼杀了他们思考问题的主动性,而且还会使他们对听课产生厌倦情绪。一堂喋喋不休的说教课,有时候纯属是浪费时间。相反,在一个生动活泼的互动式课堂上,往往直到下课时学生们还是意犹未尽。这是许多大学生的深切感受。而法律教育本身就是相对抽象的,很多知识和观点应当由学生去发掘、思考,这样才会对案例、理论知识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其次,理论与实务相脱节。理论与实务相脱节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未能解决,主要原因还是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往往缺少对法律实务的体验。当年本人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时,虽然很注重案例教学并想在案例教学方面有所建树,但是由于自己办案的实际体会太少,只好借助于案件汇编去挖掘案例。由于没有对比,当时讲起来也觉得头头是道,但是,当我做律师办理了较多的案件以后,才发现,查阅案例汇编与从头到尾地办理或参与一个案件在感受上完全不是一回事。后来,当我用自己办过的案例为学生讲课时,学生的感受与收获也与前大不一样。相信有与我相类似体验的教育工作者不占少数。同样,对于读者来说或许也有类似的感触,当我们阅读某一案例的时候,难免会想当然地认为某些事情应当如何判断。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某些想当然的做法却是行不通的。
再次,轻视对学生的实务培训。缺乏实务训练的结果,不仅仅使学生操作能力薄弱,而且由于对实务部门的具体功能缺乏了解而难以了解法治社会的整体功能,其所学的知识变得支离破碎,且无法将知识与运用联系起来,在应用的时候无所适从。这个问题不仅对于初等的法律教育比较普遍,对于高等教育也是同样如此。实务培训是锻炼一名“法律学生”、“法律读者”如何运用法律的重要环节,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我们读书、学习仅仅围绕着理论层面,那么在运用知识的时候就自然会显得捉襟见肘、不知所措。
回归到我们读者自身,实际又有一个关于认知的层面的问题。简言之,人生的认识,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阶段,即糊涂——明白——再糊涂——再明白:
马若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刑事、商事诉讼经验,积累了大量和少年儿童有关的实际案例。
陆明,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供职于北京海关,从事海关缉私实务工作多年,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并长期从事少儿普法宣讲工作。
苏凝,职业漫画家,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漫画艺委会委员、理事,获国内外各类奖项七十余次,出版原创漫画单行本二十余册。
赔偿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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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疯”的阿酷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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