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书单推荐
新书推荐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贯彻党中央部署,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2020年12月30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将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和所属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法治轨道加强管理监督。草案明确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政府分级监管,接受同级人大、财政和审计等监督,并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资产配置和分布等管理情况;要求配置资产优先通过调剂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并明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你还可能感兴趣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