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结合企业破产法的适用,对一些《民法典》条文进行了解读,并针对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对条文解释的知识点进行了扩充。本书分为12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法律责任、附则。
王卫国,1951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深命题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观察员专家团破产法组成员、国际破产学会创始会员、东亚企业破产重组协会中方主席。1994~2004年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2001-2003年担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债务重组项目首席专家;2002~2005年担任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反商业欺诈专家组成员。曾为我国原《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合伙企业法》《商业银行法》《投资基金法》等民商事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专家咨询。
总目录
第一章 总则001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033
第一节 申请033
第二节 受理047
第三章 管理人097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132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182
第六章 债权申报192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234
第一节 一般规定234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254
第八章 重整266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266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313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340
第九章 和解358
第十章 破产清算382
第一节 破产宣告382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403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427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440
第十二章 附则466
索引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