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非裔作家作品为对象,认为他们理想化城市,将城市视为获得重生之地。第二章聚焦于20世纪上半叶的重要非裔作家作品,认为在该阶段文学中,城市不再是单纯的“伊甸园”、“应许之地”,它让获得身体自由的黑人们在艰难中立足,在痛苦中成长,城市呈现出双面性与复杂性特质。第三章研究20世纪下半叶的美国非裔文学,民权运动、女权运动的兴起让置身城市之中的黑人更深刻地看到城市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让他们产生幻灭、迷失与恐惧感。第四章聚焦21世纪的非裔作家作品,美国非裔作家的城市书写又呈现出一些新的特质,如对城市景观的怀旧书写,对童年生活的记忆书写,这些都或隐或现地表达了深刻的家园情感和文化记忆,将城市视为精神的皈依之所。
引论
章作为“应许之地”的城市
节梦想之城: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笔下的城市
一、从乡村种植园到南方小城:从奴到“人”
二、北方城市中的蜕变:从手工业者到公
三、欧洲城市的游历:从公众人物到“人中之人”
节心中的“伊甸园”:《一个原有色人的自传》中的城市与
一、寻根之旅:城市想象下的意识萌芽
二、游走在城市之中:城市符号间的现实窥探
三、自我的实现:城市空间中的越界身份建构
章城市的双面与复杂
节《土生子》中的与空间
一、化的空间
二、空间化的
三、空间的流浪者
节自我认知的“精神边疆”:《看不见的人》中的城市空间
一、南方的学院——虚假的伊甸园
二、纽约——“梦幻”中“勾心斗角”的城市
三、哈莱姆——发出声音的地方
四、地下室——自我成长的精神空间
第三节《大街》中的凝视与反凝视
一、窥淫癖式的凝视
二、规训式的凝视
三、从逐梦者到杀人犯:卢蒂的对抗凝视
第四节比尔街可以作证吗?——正义的缺失与对爱的追寻
一、“纽约是丑、脏的城市”
二、“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正义的人吗?”
三、“为爱与生命而战”
第三章迷失在城市中
节《布鲁斯特街的女人们》中的城市镜像与空间阈限
一、理想的城市镜像
二、布鲁斯特街的阈限
三、布鲁斯特街的女人们的宜居空间
节“别迷失于城市中!”:爱德华·P.琼斯的都城书写
一、迷失的表征
二、迷失的根源
三、迷失的书写艺术
第三节《我们都是黑人夏甲的孩子》中城市空间的正义
一、华盛顿——正义缺席的物理空间
二、非正义空间中的群体焦虑
三、寻求华盛顿空间正义
第四节《爵士乐》中城市空间的阈限与重构
一、局限化的城市生活空间
二、孤立化的心理空间表征
三、集体化黑人社区的建立
第五节从《救助孩子》看消费社会中的女商品化
一、消费社会下的化叙事
二、消费社会里的自我迷失
三、寻找迷失的自我
第六节从《在世界与我之间》看当代黑人对城市的恐惧
一、现代城市无处不在的恐惧
二、日常主义——当代城市恐惧产生的根源
三、回归与书写:抵抗与清除古老恐惧的方式
第四章城市:焦虑的精神皈依
节《水之色》中白人母亲的越界书写
一、越界缘由:流散身份及家庭边缘化
二、越界中的人际关系
三、越界后的“重生”与融合
节《纽约巨像》的空间言说与记忆书写
动的城市空间
二、文化创伤下的纽约人
三、记忆传承与建构
第三节《萨格港》的地域书写与代言
一、记忆书写下的萨格港
二、自信与自我成长
三、怀特黑德的后美学思想
结 语
参考文献
附录部分以城市为背景的美国非裔文学作品
后记
随着工业的到来、1纪的美国正行着深刻的社会变革,工业逐渐取代农业成为国家发展的根本,面对这样的剧变,人们不自觉地缅怀田园牧歌式的旧时光,田园书写成为当时美国文坛的一个重要趋向,它一方面成为与以机器为代表的工业相抗衡的书写方式,通过追测既往以发掘救世良方,另一方面为都市人提供了一个自然的世界,以便他们隐退其中,探寻简朴的生活管理。在1纪的美国田园书写中,为我们所熟知的有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他的《论自然)(Natare,1836)阐述了一种超验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田园理想哲学;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将瓦尔登湖书写成为一处自由而美好的心灵风景地;霍桑(NathanielHawthorne)通过书写理想的过去,来获得精神上的慰藉: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对辽国而神秘的大海注入无限的深情;艾伦·坡(Edgar AllanPoe)在远离工业社会的想象世界和在对古典文明的沉醉中,寻找人类的精神寄托……可以说,1纪美国的主流文学是反城市(anturban)书写的。
然而在1纪的主流文学之外,美国非裔文学却对城市表现出的兴趣和青味。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的三部自传再现了城市是实现其美国梦的“应许之地”,W.E.B.杜波依斯(W.E.B.DuBois)出版了部研究城市黑人的社会学著作《费城黑人》(Philadel phis Negro,1899),詹姆斯·书尔登·约翰逊(James WeldonJohnson)将纽约视为“一个的世界,一个魅力的城市,一个没有禁锢、充满艺术潜能的地方”①。在布莱登·杰克逊(Blyden Jackson)看来,“黑人小说是一部城市小说。它几乎自始终都是”①。黑人之所以对城市青睐有加且充满期待,是因为在他们眼中美国乡村是与奴隶制紧紧捆绑在一起的,美国的乡村不是心灵的风景地,而是桎梏身心与灵魂之地,因此他们理想化城市,将城市视为获得重生之地(a place of renewal)。1纪末世纪初的美国非裔作家正是基于这样的集体无意识,在其文学作品中礼赞城市、讴歌城市。
然而,非裔作家笔下的城市形象并非始终是象征自由与美好的“伊甸园”。世纪生活在北方城市的美国黑人尽管摆脱了奴隶制的桎梏,成为了自由人,但隔离制度仍然使黑人与白人受到差别对待,这种差别待遇造成了黑人长久以来处于经济、教育及社会上较为弱势的地位。一些作家如德·赖特(Richard Wright)、安·佩特里(Ann Petry)、拉尔夫·埃里森(Ralph Ellison)、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等开始深刻认识到城市之于黑人的复杂,书写城市的双面。德·赖特在《土生子》(Native Son,1940)中讲述了黑人青年别格·托马斯如何在芝加哥杀人,逃跑与被捕的经历,指出了化的生存空间造了像别格·托马斯这样空间的流浪者与白人眼中的“城市野兽”。拉尔夫·埃里森在《看不见的人》(InvileMan,1952)中,聚焦于无名主人公黑人青年“我”在城市空间的移动—从南方城市来到纽约都市,从天信美国梦到逐渐体会社会冷酷和认识自我的艰辛历程。安·佩特里在《大街》(TheStreet,1946)中讲述了主人公卢蒂·约翰逊在遭受丈夫背叛后,带着八岁的儿子搬到哈菜姆街,在遭受公寓管理者的骚扰、乐队负责人的情感玩弄、白人老板隐形权力的凝视后,终反抗杀人、逃离城市的故事。詹姆斯·鲍德温小说《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IfBeale Strer Could Talk,1974)中的黑人青年主人公们在纽约饱受城市的冷漠、牢狱之灾、他人的诬陷、正义的缺失、与爱人分离之苦……可以说,城市对于他们面言,不再是单纯的“伊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