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是法学大家庭中的新成员,其强烈的现实性和浓郁的人文性散发出迷人的魅力,越来越多的学人投身其中。相比于具有悠久历史积淀的民法、刑法等法律部门宏大的体系、核心的范畴和颇具特色的方法论,环境法显得不那么深邃、厚重和正统。因此,无论是基于对自身理论的不断超越,还是基于对实践的有效引领,都需要更加重视环境法的法理研究。本书从环境法的基础理论出发,对其性质以及相关内容进行阐述,接着对其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索,以及环境法实施的相关机制,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视角下的环境信息公开、环保产业促进专门立法,最后对于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构建以及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总结与分析。
宋博纳,现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研究生,任集宁师范学院法学副教授;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乌兰察布市妇联执行委员,乌兰察布市监察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法学基础理论、民商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防灾减灾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学教育等研究。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法治中国路径的沿革与探寻》《环境公益诉讼研究》等书籍。曾获“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乌兰察布市三八红旗手”“乌兰察布市巾帼建功标兵”“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第一章 环境法的基础认知
第一节 环境法的定义
第二节 环境法的分类
第三节 环境法典
第四节 环境法体系
第二章 环境法的合需求性与合道德性
第一节 环境法的合需求性
第二节 环境法的合道德性
第三章 环境法中的人
第一节 人的模式预设
第二节 环境法中人的模式预设
第三节 环境法中人的模式之困境与反思
第四节 环境法中人的再认识
第五节 “生态人”的基本内涵与环境法表达
第四章 环境权
第一节 环境权通识
第二节 可实现的环境权
第三节 环境权诉讼
第五章 环境立法基本问题
第一节 环境法的体系问题
第二节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第六章 环保优先原则适用
第一节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的角色定位
第三节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的适用分析
第四节 规范环境保护优先原则适用的对策建议
第七章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视角下的环境信息公开
第一节 环境信息公开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视角的学理探究
第二节 环境信息公开有效性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效应
第三节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视角下环境信息公开所存问题与对策
第八章 环保产业促进专门立法
第一节 环保产业促进专门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二节 环保产业促进专门立法的基本定位与主要原则
第三节 环保产业促进专门立法框架构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