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清末民初的戏仿福尔摩斯小说
战玉冰
自从柯南·道尔第一篇福尔摩斯探案小说《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 )发表于《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以来,仅十年之后这个系列侦探小说就陆续被译介进入中国,并在清末民初掀起了一个侦探小说的翻译热潮。按照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的说法,当时的侦探小说翻译,先有一两种的试译,得到了读者,于是便风起云涌互应起来,造就了后期的侦探翻译世界。与吴趼人合作的周桂笙(新庵),是这一类译作能手,而当时译家,与侦探小说不发生关系的,到后来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如果说当时翻译小说有千种,翻译侦探要占五百部上。进一步参考陈平原的统计,翻译小说中,柯南·道尔的《华生包探案》1906-1920年间共印行了7版,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916年初版后,20年间共印行了20版,足见其销量之长盛不衰。
在这一翻译热潮背景之下,当时西方最知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也广为中国读者所熟知,《小说月报》的主编恽铁樵就曾说过:欧美现代小说名家,最著者为柯南达利。而其笔下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甚至成为侦探这个职业的代名词,陈冷血即认为:福尔摩斯者,理想侦探之名也。而中国则先有福尔摩斯之名,而后有侦探。 在刘鹗的《老残游记》(1903年)第十八回中,白子寿竟然对老残说:你想,这种奇案岂是寻常差人能办的事?不得已才请教你这个福尔摩斯呢!其正是用福尔摩斯来指代侦探,其中还特别包含了神探的一层意思,可见福尔摩斯的形象在当时中国读者心中已经有了相当的普及程度,因此才会在刘鹗小说中被直接借用。而中国第一部本土创作的长篇侦探小说《中国侦探:罗师福》(南风亭长作,19091910年)中的侦探名为罗师福,其中也分明含有师从福尔摩斯之意。由此,智慧勇敢、目光如炬、英明神武、无案不破的神探福尔摩斯形象就在广大中国侦探小说读者心目中被慢慢树立起来了。而与之相伴的另一条侦探小说史发展线索,则是中国小说家们关于福尔摩斯行事愚蠢、被人捉弄、查案失败、浪得虚名的一系列改写和戏仿之作。甚至我们可以说,清末民初的戏仿福尔摩斯小说创作,和当时大量译介和阅读正典福尔摩斯小说,几乎是同时进行的。
一、侦探外壳下的谴责小说:福尔摩斯来上海系列
晚清戏仿福尔摩斯小说的开山之作当属陈冷血的《歇洛克来游上海第一案》(1904年)。小说紧紧抓住了柯南·道尔原作中福尔摩斯擅长通过观察他人身上的点滴细节并由此展开逻辑推理的核心侦探技能。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来访华客(中国人)的牙齿颜色、手指老茧和面容状态等外貌特征,判断出其吸鸦片好骨牌近女色。不想却被华客反唇相讥,认为这些不过是我上海人寻常事,亦何用汝探,以致令歇洛克瞠目不知所对。类似的,包天笑接力创作的《歇洛克初到上海第二案》(1905年)中,福尔摩斯面对今支那方汲汲以图改革,青年志士之负箧东游者(中国留日学生),通过其鞋底磨损、袖多蜡泪、眼有皱纹等细节推理出该青年一心救国、四处奔走、彻夜工作云云,不想却与事实情况大相径庭。正如这名青年所自陈,我归自东京,见世事益不可为,我已灰心,我惟于醇酒妇人中求生活,而他身上被福尔摩斯观察到的诸多细节不过是其经常奔走于张园花天酒地或和友人雀战通宵的结果。 陈冷血第一案和包天笑第二案彼此间相似的地方很多,比如其都是抓住了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人物形象特点展开戏仿式写作,写法上都具有当时谴责小说的文类特征,两篇小说讽刺的对象都是当时中国社会上的种种怪现状,以及小说本身都尚显简单、稚嫩,等等。但二者间也存在很大的不同。一方面,陈冷血第一案所批判的具体内容是晚清时期很多中国人沉迷鸦片、赌博和酒色的社会现象,竟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令人见怪不怪,甚至不值得专门一提的生活常态,是以常态来反衬非常态的扭曲,而包天笑则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中国的知识青年群体,揭露出当时一批满怀理想的留洋知识青年归国后,在现实困难面前渐渐感到心灰意冷,以致最终走向消沉和堕落的社会图景。大体上来说,包天笑第二案在内容上或许可以视为陈冷血第一案的延伸或结果正是因为社会常态的扭曲,才使得知识青年理想幻灭。另一方面,更有趣的地方在于,在陈冷血第一案中,福尔摩斯的观察与推理从头至尾都完全正确,但其仍然遭遇失败,恰恰是因为当时中国社会本身的不正常,而在包天笑第二案中,则是福尔摩斯自身的推理出现了偏差,才导致其得出与事实相反的结论。这里存在三种可能的解释路径:第一,陈冷血的写法更高级,福尔摩斯推理正确和结果失败之间的反差形成了一种更具整体性的反讽张力,甚至是社会批判的效果;第二,包天笑第二案中福尔摩斯虽然将青年沉湎酒色所留下的细节证据误认为是其救国奔波的结果,其中却暗含了一层未曾言明的前史,即青年之所以沉湎酒色正是因为其此前救国奔波遭遇失败、理想幻灭,由此来看福尔摩斯又不能算是完全错了,而青年向福尔摩斯挑衅本身即带有一丝理想破灭后的虚无主义味道;第三,将这两篇小说视为一个整体来看,无论福尔摩斯观察与推理正确与否,最终结果都是失败,如果将其视为一种隐喻,似乎又暗示出了福尔摩斯所代表的理性、科学、法制、正义等西方现代性因素在当时中国所必然遭遇到的水土不服和失败命运。如果我们进一步将侦探小说视为克拉考尔所说的作为理性与秩序象征的特殊文类,那么侦探福尔摩斯在上海的一系列失败经历则恰恰反证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非理性面向和失序格局。
此后,清末民初沿着这一脉络而产生的福尔摩斯来中国小说还有不少,比如陈冷血的《歇洛克来华第三案》(1906年,又名《吗啡案》)、包天笑的《歇洛克来华第四案》(1907年,又名《藏枪案》)、煮梦生的《绘图滑稽侦探》(1911年,短篇小说集)、啸谷子的《歇洛克最新侦案记》(1918年)、龙伯的《歇洛克初到上海第四案》(1918 年)等,甚至到了1923年,包天笑还写过一篇《福尔摩斯再到上海》。大体上来看,这些续作中虽不乏个别饶有新意的本土化细节,但大多还是显得比较粗糙。其中相对较为精彩的如包天笑《藏枪案》,这篇小说中福尔摩斯本来要解决私藏枪支的社会问题,不想当时中国人所说家中藏枪却是指鸦片烟枪,于是,福尔摩斯只能感叹:休矣!不图中国之枪,乃是物也!此又我来华侦案失败之一也。这个由多义字(烟枪的枪和火枪的枪)所引发的乌龙事件,很好地抓住了汉字本身的特性,对当时中国人抽鸦片、收集各类烟枪的恶习展开了辛辣的批判,甚至我们可以从这篇小说中读出烟枪比火枪更可怕,更能够摧毁一个民族国家的言外之意。
相比起包天笑《藏枪案》中的别有匠心,啸谷子与龙伯的续作则可以说是辞气浮露,笔无藏锋,过甚其辞,以合时人嗜好(鲁迅批评晚清谴责小说语)。比如啸谷子的第三案中,福尔摩斯因为调查一家女儿被杀案,找到了曾经提亲未果、具有重大嫌疑的官员家中,发现男主人身体颤抖、衣染血迹、浑身尸臭,并在房内找到头颅、凶刀等一系列物证。不想在诸多铁证中,身体颤抖是因为鸦片女色而导致气血两虚;衣染血迹是因为虚怯之症需要喝人血来补充营养,不小心染上血迹;散发尸臭其实是满身铜臭;房内找到的头颅更是闻得一革命党头颅可为终身之饭碗,而杀其家眷、斩首冒功的结果,等等。啸谷子在这里的批判意图再明显不过,甚至其因为意图太过外露、心情太过急切而最终造成了批判案例在小说中的堆砌,这反而削弱了批判本身的力度。如果将小说中喝人血及砍革命党头颅做饭碗等内容和一年后鲁迅小说《药》(作于1919 年4 月25 日)中的人血馒头进行比较,高下立见。当然,将这些戏仿福尔摩斯的游戏之作和鲁迅的经典名篇相提并论,本身可能也不太公平。至于龙伯的第四案,也存在着类似的不足之处,小说借华客之口说道:你不晓得我们中国最擅长的是变法,他们可以做官绅,就可以做忘八;他们可以做官绅家里的女眷们,就可以做窑子里面的窑姐;他们可以做新党,就可以做杂种。b整段内容表达得太过直白浅露,反倒没有了小说本身的韵味和反讽所应该具有的内在力量。因此,即便作者龙伯在小说结尾处极力为自己申辩,但正如他所刻意回避和否认的那样,这篇文章的作者之本旨显然只能算是骂世语也。
整体上来说,一方面,这些戏仿福尔摩斯小说与其说是侦探小说,不如说只是福尔摩斯破案这一侦探外壳之下的社会谴责小说。即小说借助福尔摩斯这一外来者的视点,观察和展现晚清社会的基本面貌。福尔摩斯在其中所起到的观察者与叙事者的功能,和《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的主人公九死一生,或者《新石头记》里历了几世劫、来到上海的贾宝玉颇为相似。小说表面上是写福尔摩斯探案的失败,实则是借此来揭示晚清社会的种种怪现状。而这些社会怪现状又通常具体表现为社会价值、伦理、身份、行为的错位和扭曲,比如在煮梦生接续陈冷血的故事所写的《绘图滑稽侦探》中,福尔摩斯在西吴(大概指今天湖州一带)连续八次探案失败,其原因都可以归结为当时社会上妓女/ 女学生、警察/ 窃贼、学生/ 优伶、马夫/ 少爷、官兵/ 盗匪身份与行为的颠倒,而这种颠倒背后的真正批判指向则是当时社会的失序。甚至在陈冷血的第三案中,小说已经完全跳脱于福尔摩斯查案的基本故事情节,而是借用柯南·道尔原作中福尔摩斯有注射吗啡习惯的人物设定,令其在上海四处寻找吗啡以解自身燃眉之急,并由此暴露出当时中国人将吗啡作为戒掉鸦片毒瘾的戒烟药,而在药店里堂而皇之地出售,最终产生了药欤?毒欤?且颠倒而莫能知矣,更罔论其他 的社会混乱。因此,陈冷血、包天笑等人的这些戏仿福尔摩斯小说与其说是在写福尔摩斯探案的失败,不如说是在批评当时清廷政治改革与社会治理上的失败。或者正如煮梦生在《绘图滑稽侦探》一书的小引中所说:吾观学界之现状,而愤而哭,吾观军界之现状,而愤而哭,吾观警界之现状,而愤而哭,吾观社会种种之现状,而愤而哭。然吾愤而人不知也,吾哭而人不闻也,则亦何益之有哉?吾乃息吾愤、止吾哭,吮笔濡墨,而作《滑稽侦探》。其正道出了这类戏仿与滑稽书写背后的真正警世用意之所在。更有意味的是,煮梦生所说的哭恰是另一篇晚清谴责小说《老残游记》的关键词,而以冷嘲写热泪、以笑闹写哭泣则是晚清谴责小说中普遍存在的写作手法之一。
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其本质上的谴责小说属性,这些戏仿福尔摩斯之作才同样共享了晚清谴责小说中小说新闻化的特点。张丽华即认为陈冷血与包天笑接力完成的这个小说系列其实是处于笔记、新闻和小说之间的短篇叙事作品,且和其刊登于当时新兴的报刊媒体上有关。具体而言,这些戏仿福尔摩斯小说中的张园游玩、鸦片、烟枪、骨牌等同时也都是当时上海常见的社会现象和报纸上经常出现的新闻题材及内容,而其在小说语言和形式结构方面的简洁性也颇符合新闻文体的一般要求,甚至时人所称道的冷血体一定程度上即具有新闻报道叙事风格简短、冷峻、铿锵有力的特点。当这些新闻化的小说与小说化的新闻同时并置于报纸上时,其中的相互影响、文体混杂与读者接受方面的真假难辨,最终形成了弗兰克·埃夫拉尔所指出的杂闻文章与文学体裁(短篇小说、戏剧及侦探小说)之间的某些主题及结构相似性使得这些实用文章更顺利地融进文学虚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