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定  价:79 元 
					
								  丛书名: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当前图书已被 35 所学校荐购过!
								
								
									查看明细
 
								 
							
							
								
							
				 
	
				
					
						- 作者:于洋
- 出版时间:2024/3/1
- ISBN:9787300326566
-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630.1 
- 页码:284
- 纸张:
- 版次:1
- 开本:异16全
 
 
	 
	 
	 
	
	
	
		
		作为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不仅具有从源头解决纠纷、保障公民权利、维护法秩序统一的功能,而且有助于拓展《行政诉讼法》审查体系与行政诉讼制度功能。本书旨在从“制度层面、规范层面、事实层面”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展开系统研究:首先,从制度层面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展开整体分析,论述制度的内涵、历史演进、选择动因与难题、审查理念、功能等;其次,从规范层面剖析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构造,包含启动要件、审查标准、结果处理机制,在梳理司法案例的基础上阐释该制度司法适用的规范框架;最后,从事实层面考察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实效,分析制度运行的掣肘因素,提出提升运行实效的路径。
		
	
于洋,1990年生,辽宁鞍山人,法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诉讼法、行政立法、法学方法论。在《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入选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培养计划。
绪论 
一、问题意识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内容 
第一章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概观分析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内涵阐释 
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基本含义 
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与抽象审查制度的比较 
第二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1989~2000年:基于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判断 
二、2000~2014年:合法性判断规则的细化 
三、2014年至今:附带审查制度的确立与适用解释的细化 
第三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选择动因与制度难题 
一、《行政诉讼法》以“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的审查体系 
二、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分离的行政法治传统 
三、法院的司法属性与两造对立的诉讼构造 
四、制度难题:规范审查与行为审查的逻辑嵌合 
第四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审查理念 
一、司法权监督行政权 
二、司法权对行政权的适度尊让 
三、本土视阈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互动 
第五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功能 
一、直接功能:保障公民权利与维护法秩序统一 
二、间接功能:拓展《行政诉讼法》审查体系与行政诉讼 
制度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构造与审查难题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构造 
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启动要件 
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审查标准 
三、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结果处理 
第二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审查难题 
一、启动要件内涵不清 
二、合法性审查标准错综混乱 
三、结果处理机制尚待明晰 
第三章启动要件:附带审查方式下的三要件厘清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的识别与制定主体限制 
一、规范性文件的识别 
二、制定主体的机构性质限制 
第二节依据要件的判断 
一、依据的形式判断标准 
二、依据的实质判断标准 
三、依据的范围 
第三节其他程序要件 
一、请求主体 
二、请求时间 
三、请求内容 
第四章审查标准:合法性审查标准的内涵与要件展开 
第一节以“实质合法”为核心的合法性审查内涵 
一、法院合宪性审查的排除 
二、《行政诉讼法》从形式合法性审查到实质合法性 
审查的演进 
三、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相关条款的规范解读 
第二节合法性审查要件的分析 
一、合法性审查要件两条分析路径的再观察 
二、司法实践的偏好 
三、《行诉适用解释》第148条审查要件分析 
四、要件整合:主体要件、内容要件、程序要件 
第三节合法性审查要件(一):主体合法审查 
一、职权来源合法 
二、超越事项管辖权审查 
三、超越规范管辖权审查 
第四节合法性审查要件(二):内容合法审查 
一、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 
二、是否明显不合理 
第五节合法性审查要件(三):程序合法审查 
一、程序违法的判断依据 
二、程序违法的认定 
第五章结果处理:个案效力基础上的拓展与监督机制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的个案效力 
一、个案效力是附带审查方式的应有之义 
二、个案效力契合立法意旨 
三、附带审查结果不具有既判力 
第二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个案效力的拓展机制 
一、以司法建议作为效力拓展载体的内在机理 
二、运用行政自制与外部力量促进司法建议的落实 
三、借由司法建议抄送制度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督方式相衔接 
第三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司法内部的统一与监督机制 
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司法内部的统一机制 
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司法内部的监督机制 
第六章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实效与提升路径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实效考察 
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现状 
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实效困境 
第二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运行实效困境的制度动因 
一、附带审查模式的制度局限 
二、法院科层化管理体制的反向激励 
三、司法运行场域的外在因素制约 
第三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运行实效的提升路径 
一、遵循法律规范主义的进路调试法官裁判思维 
二、借助司法管理体制的改革构造法官激励制度 
三、通过国家权力结构的优化改善法官审判环境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