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随笔系列之一,共 16 篇,作于1994年到1995年村上在美国讲学期间。内容可以分为3 类:一是作者旅居美国的经历见闻、喜悦烦恼,二是关于动物的趣谈,三是此间他在世界各地的旅游,包括鲜为人知的中国东北之行。这一时期村上对美国社会冷静严肃的评论,已经写在《终究悲哀的外国语》中,本书着重写他的日常生活,为此,村上有意调换笔调,文字轻松随意,无拘无束。这次新版增加了村上春树的老搭档——画家安西水丸的大型插图17幅,和村上夫人村上阳子拍摄的照片54幅。
中国人一般都以为村上压根儿没来过中国,其实并非如此。 在这本旅美期间写的、本应专门写美国的随笔集里,村上却不知何故 笔锋一转谈起了中国之行。这不,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写着:“六月二十八 日乘全日空飞机从成田飞往大连。”此行名义上是为一家杂志做采访,实 则主要为他当时正在写的《奇鸟行状录》进行现场考察和取材。不无遗憾 的是,因为村上“是个极端的‘中华料理’过敏分子”,向以饮食文化称 雄于世的中国(也该他倒霉,他去的不是江南闽南岭南,而偏偏是味道浓烈 而又确实油腻的东北)却让他主要靠什么压缩饼干活命。他这样写道:“中 国之行本身诚然兴奋至极新鲜至极有趣至极,但惟独饮食确是一场悲剧。 在大连吃了日本食物,在哈尔滨吃了比萨饼(去中国吃比萨饼的傻瓜怕是找 不出来),在长春吃了俄罗斯风味红甜菜肉汤(嘿嘿,味道不好),在海拉尔 半强制性地往胃里塞了一顿名为西餐实则莫名其妙的东西……此外吃的就 是粥、酸梅干和自己带去的压缩饼干。自己都觉得自己可怜。得得,何苦 跑来这里吃什么压缩食品呢?,怪不得后来他再也不来中国,依我看这至 少是一个相当大的原因,尽管他本人出于礼貌避而不谈。 那次中国之行是在一九九四年。九四年已有《挪威的森林》和《舞! 舞! 舞!》(当时叫《青春的舞步》)在中国大陆刊行。不过说实话,当时 村上在中国还没有大红大紫。记得那时“大款”们也不过拿着砖头般笨重 的“大哥大”(手机)套着很粗的金项链骑着摩托车一溜烟往来呼啸,“小 资”、“白领”等都市文化精英尚未风生水起——就是说村上式情调还缺 乏规模化的接受群体,所以村上的中国之行几乎没引起任何媒体任何群体 任何个体的注意,灰溜溜来了灰溜溜走了。我看过他在哈尔滨站候车室里 的照片,穿一件圆领衫,手捂一只钻进异物的眼睛,跷起一条腿坐着,一 副愁眉苦脸可怜兮兮的样子。若是现在,至少被哈尔滨作协或“村上迷” 们请去酒吧很文学地喝威士忌了,坐在榻榻米上美美地来一顿地道的“日 本料理”也未可知。 话说回来,这本随笔集毕竟是在美国写的,主要还是写美国。但他很 少写美国的大好河山、繁华都市、尖端科技以及人们的购物激情,对这些 似乎缺乏足够的兴致,而大多写电影、马拉松、爵士乐、邮购、猫(十六篇 中有七篇提到猫),还通过丢车遭遇对美国人口诛笔伐。从警察到保险公司 女职员,在村上笔下都成了马虎、拖沓甚至以刁难人家为乐趣的负面角色 ,惟独对那只其貌不扬的名叫彼得的猫温情脉脉、情有独钟…… 好了,其他的人家村上自己已经在后记交待得清清楚楚,我就不哕嗦 了,就此打住。是为不短的“短语”。 林少华 2003年仲秋 于东京
村上春树(1949— ),日本著名作家。京都府人。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文学部。1979年以处女作《且听风吟》获群像新人文学奖。主要著作有《挪威的森林》、《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舞!舞!舞!》、《奇鸟行状录》、《海边的卡夫卡》、《天黑以后》等。作品被译介至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世界各地深具影响。
译者短语
作为为了不健全的灵魂的体育运动的全程马拉松
去得克萨斯州奥斯汀。犰狳和尼克松之死
吃人的美洲狮和变态电影和作家汤姆·琼斯
这个夏天我在中国、蒙古旅行,在千仓旅行
减肥,避暑地的猫
scumbag,风琴爵士乐的妙趣
写小说,开始打壁球,再去佛蒙特
邮购种种,好玩的“吃睡玩”猫手表
年底这么忙,何苦偷人家的车
从雪乡波士顿一路奔向牙
杰克·赖恩的购物,莴苣的价格,猫喜欢的录像带
无可救药的塔尼亚,驯猫队,被发现的诗人
幸太郎的去向,小猫莎夏的坎坷命运,再次参加波士顿马拉松
遭受无端攻击的鸭子,令人怀念的气味,可怕的朗戈里亚
仍然活着的幸太郎,信天翁的危险命运,章鱼的赴死之路
名叫彼得的猫,地震,时间不停顿地流去
后记
附录 和安西水丸谈寿司店
马拉松这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是相当奇异的体验。我甚至觉得人生本 身的色彩都会因体验和没体验过马拉松而大不相同。尽管不能说是宗教体 验,但其中仍有某种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东西。实际跑四十二公里的途 中,难免相当认真地自己问自己:我何苦这么自找苦吃?不是什么好处都 没有吗?或者不如说反倒对身体不利(脱趾甲、起水泡、第二天下楼难受) 。可是等到好歹冲进终点、喘一口气接过冰凉的罐装啤酒“咕嘟嘟”喝下 去进而泡进热水里用别针尖刺破胀鼓鼓的水泡的时候,又开始满怀豪情地 心想:下次一定再跑!这到底是什么作用呢?莫非人是时不时怀有潜在的 愿望,存心要把自己折磨到极点不成? 其形成原由我不大清楚,反正这种感受是只能在跑完全程马拉松时才 能出现的特殊感受。说来奇怪,即使跑半程马拉松也没有如此感受,无非 “拼命跑完二十一公里”而已。诚然,半程说辛苦也够辛苦的,但那是跑 完时即可整个消失的辛苦。而跑完全程马拉松时,就有无法简单化解的执 著的东西在人的(至少我的)心头挥之不去。解释是解释不好,感觉上就好 像不久还将遭遇刚刚尝过的痛苦,因而必须相应做一下“善后处理”—— “这个还要重复的,这回得重复得好一些才行!”正因如此,前后十二年 时间里我才不顾每次都累得气喘吁吁筋疲力尽而不屈不挠坚持跑全程马拉 松——当然“善后处理”是一点也没处理好。 或许有人说是自虐,但我认为绝不是仅仅如此,莫如说类似一种好奇 心,类似一种力图通过一次次增加次数一点点提高限度来把自己身上潜在 的、自己尚不知晓而想一睹为快的东西一把拉到光天化日之下的心情…… 细想之下,这同我平时对长篇小说怀有的心情几乎一模一样。某一天 突然动了写长篇小说的念头,于是坐在桌前,数月或数年屏息敛气将精神 集中在极限状态,终于写出一部长篇。每次都累得像狠狠拧过的抹布,啊 ,太累了,累死了!心想再不干那种事了。不料时过不久,再次心血来潮 :这回可要大干一场!又死皮赖脸地坐在桌前动笔写长篇。然而无论怎么 写无论写多少都仍有凝结物沉甸甸地残留在肚子里。 相比之下,短篇小说就好像十公里赛,再长不过是半程马拉松罢了。 不用说,短篇自有短篇的独特作用,自有其相应的文思和愉悦,但缺乏— —当然是对我而言——深深触及身体结构本身的那种决定性的致命性质的 东西,因而“爱憎参半”的东西也少于长篇。 马拉松跑完后,去终点附近科普利广场里面的波士顿最有名的海鲜餐 厅“LEAGAL SEAFOOD”喝蚬肉汤,吃一种惟独新英格兰地区才有的我喜欢 吃的海贝。女侍应生看着我手中跑完全程的纪念章夸奖道:“你跑马拉松 了?嗬,好有勇气啊!”非我瞎说,被人夸有勇气有生以来差不多是头一 次。说实话,我根本没什么勇气。 但不管谁怎么说,有勇气也好没勇气也好,跑完全程马拉松之后吃的 足够量的热气腾腾的晚餐,实在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之一。 不管谁怎么说。P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