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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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旨在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促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任免机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所任免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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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1号)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 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四章 处分的程序第五章 复核、申诉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