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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货物处理基础安全训练
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商船(本地船只)(工程)规例》第54条规定:在船上处理货物的人须持有有效的“船上货物处理基础安全训练”证明书;第18及19条规定:船上至少有一名工程督导员监督货物处理进行,工程督导员须有丰富经验并持有有效的“工程督导员安全训练”证明书。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已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许可的船上货物处理安全训练课程(平安卡、工程督导卡)培训和发证机构。本书可作为往来香港的各国航运企业船员和在校生“船上货物处理基础安全训练”(平安卡)的双语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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