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罗马尼亚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法、专利法、商标和地理标志法的中文译本,详细介绍了罗马尼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框架和实施细节。本书不仅可以帮助学者、法律从业者和企业管理者理解和掌握罗马尼亚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政策,而且有助于他们研究和处理在罗马尼亚的法律事务和商业运营。本书可作为知识产权领域从业人员、高校法学院师生的工具书。
本书可作为知识产权领域从业人员、高校法学院师生的工具书。
序言
自我国于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我国已与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合作文件。“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理念已被纳入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诸多重要国际机制的成果文件中,成为凝聚国际合作共识、持续共同发展的重要思想。国际社会业已形成共建“一带一路”的良好氛围,我国也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领域投资合作、金融服务、人文交流等各项“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国家也号召社会各界对加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基本状况、风土人情、法律制度等多加介绍,以便相关人士更好地了解这些国家和国际组织,为相关投资、合作等提供参考。
基于此背景,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与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响应国家号召,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于2017年7月启动了“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的翻译计划。该计划拟分期分批译介“一带一路”国家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且不做“锦上添花”之举,只行“雪中送炭”之事,即根据与中国的经贸往来、人文交流的密切程度,优先译介尚未被翻译成中文出版的“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填补国内此类译作的空白。确定翻译方向后,两个中心即选取了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以色列、希腊、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澳大利亚等十国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作为翻译对象。第一期的专利法、第二期的商标法、第三期的著作权法翻译工作已经完成,并先后于2018年10月、2021年7月、2023年7月各出版两辑。六辑译作出版后,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中国知识产权报》在2022年1月14日第11版和2023年8月18日第11版分别对该译作作了专题报道。
2018年10月至今,十国知识产权法多有修订之处,同时为了方便读者集中查询一国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两个中心随即以前三期翻译工作为基础,启动了第四期以国别为单位的翻译工作,并确定由各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的原译者分别负责该国知识产权法律的译介工作,包括根据相关法律最新修订文本重新翻译、对该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状况作一整体的勾勒与评价等。该项工作历经前期整理、初译、校对、审稿、最终统校等多道程序后,终于完成,以国别为单位分成十本图书出版,“国名+知识产权法”即为书名。
众所周知,法条翻译并非易事。尽管译校者沥尽心血,力求在准确把握原意基础之上,以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的方式表述出来,但囿于能力、时间等各方面因素,最终的译文恐仍难完全令人满意,错漏之处在所难免。在此恳请读者、专家批评指正。无论如何,必须向参与此次译丛工作的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按国别对译者记录如下:牟萍(马来西亚),王广震(斯里兰卡),马海生(巴基斯坦),田晓玲、陈岚、费悦华(哈萨克斯坦),康添雄(以色列),廖志刚、廖灵运(希腊),秦洁、肖柏杨、 刘天松、李宇航(匈牙利),郑重、陈嘉良、黄安娜(罗马尼亚),张惠彬、刘诗蕾(捷克),曹伟(澳大利亚)。此外,易健雄老师承担了此次翻译的主要组织工作,并为译稿作了最后的审校。最后,感谢知识产权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使译稿得以出版。
2024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奔向下一个金色十年的开局之年。唯愿这四期“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翻译工作能为“一带一路”的建设稍尽绵薄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实现两个中心的专业价值。
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是由西南政法大学牵头组建,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重庆知识产权学院为核心协同单位,以腾讯公司等多家单位为主要共建单位,致力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环境优化的文化传承类协同创新运行体。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于2000年,以知识产权法为主要研究对象。
郑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日本九州大学法学博士,日本京都大学访问学者,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重庆市教育英才全英文授课教师海外研修项目”访问学者;兼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顾问、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专家咨询委员、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委员、重庆市涉外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调解员。重庆市首届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知识产权法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和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出版英文专著《认真对待个人使用:中国数字版权法个人使用制度的反思》(Taking Private Use Seriously:A Critical Evaluation of the Legal
Treatment of Private Use under Chinese Digital Copyright Law,Peter Lang
GmbH,2013年出版)。负责本书中罗马尼亚著作权与邻接权法、专利法、商标和地理标志法的翻译工作。 陈嘉良,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参与本书中罗马尼亚著作权与邻接权法的翻译工作。 黄安娜,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干部、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参与编制广东省级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规范》(DB44/T 2361—2022),参与本书中罗马尼亚专利法的翻译工作。
目 录
著作权与邻接权法
第1编 著作权
第1部分 总则
第1章 一般规定
第2章 著作权的归属
第3章 著作权的客体
第4章 著作权的内容
第5章 著作权的保护期
第6章 著作权的限制
第7章 作者财产权的转让
第2部分 特别条款
第8章 电影作品和其他视听作品
第9章 计算机程序
第10章 立体艺术作品、建筑作品和摄影作品
第11章 保护肖像、信件收件人和信息来源的秘密性
第2编 邻接权和特别权利
第1章 一般条款
第2章 表演者权
第3章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第4章 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第5章 关于作者、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权利的一般条款
第6章 电视和广播组织
第7章 数据库制作者的特别权利
第3编 著作权和邻接权的管理与保护
第1章 著作权和邻接权中财产权的管理
第2章 罗马尼亚版权局
第3章 保护措施、诉讼和制裁
第4编 本法的适用
专利法
第1章 一般规定
第2章 可授予专利权的发明
第3章 专利申请的登记、公布和审查,专利权的授予
第4章 权利与义务
第5章 权利转移
第6章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
第7章 国家发明与商标局的职责
第8章 过渡性条款和最后条款
商标和地理标志法
第1章 一般规定
第2章 商标保护
第3章 商标注册申请
第4章 商标注册程序
第5章 商标注册的期限、续展和变更
第6章 商标权
第7章 商标权的转让
第8章 商标权的丧失
第9章 集体商标
第10章 证明商标
第11章 商标国际注册
第12章 欧盟商标
第13章 地理标志
第14章 商标和地理标志权利的保护
第15章 国家发明与商标局的职责
第16章 过渡条款和最后条款
国际社会业已形成共建“一带一路”的良好氛围,我国也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领域投资合作,金融服务,人文交流等各项“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