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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军需报销总局报销册
清朝的战事军费奏销制度比较复杂,这一份奏销按照惯例是在战事彻底结束之后,才开始查办的。一般来说,战争结束之后战时军需局和督办粮务处两个机构将会被撤销,一切奏销案件交由潘司汇合并审查。如果因为战事过于繁复,则会设立一个机构——报销总局,来主事。所有的军需报销清册,都要经过当时的领兵大员的过问、核算。此后对军需报销的办法再次变通处理,将开单报销与造册报销结合起来。对于那些册籍繁杂者准其开单奏报,而其中对中央“必须详悉”的地方则必须详细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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