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一章在系统梳理美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讨论了适航责任主体、证明责任、免责事由,以及美国实践对中国完善适航管理责任的启示。第二章采用实证方法归纳了不方便法院原则在美国航空运输事故诉讼和航空产品责任诉讼中的新动向,总结出中国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启示。第三章讨论了构建冲突地区民航飞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的意义、实施主体与措施,指出实施该机制存在的法律困惑,并提出针对性建议。第四章讨论了民航旅客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内涵与规制必要性,梳理了民航旅客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与面临的法律问题,通过比较域外实践得出中国完善民航旅客个人信息保护的方案。第五章探讨了禁飞区的缘起与法律内涵、依据与合法性,比较了既有禁飞区的模式与限制条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就中国如何管控禁飞区提出立场建议。第六章探讨了针对民航领域的网络恐怖主义犯罪,梳理了既有国际法律机制对该犯罪的可适性,指出了既有机制暴露的不足之处并给出完善建议,最后就中国如何因应此类犯罪提出对策。第七章讨论了空中交通管制的目的、法律依据与管制机构类型,剖析了空中交通管制责任主体、归责原则、构成要件、抗辩事由,通过考察国际空中交通管制实践得出空管责任趋同化趋势,并对我国空管法治体系完善提出建议。第八章总结了空间交通管理的发展态势、国际法治根基,探讨了空间交通管理的范围、原则与路径,提出空间交通管理的国际视野与中国方案。第九章讨论了空间碎片移除的客体与紧迫性、性质与主体,通过类型化方法归纳空间碎片移除条件,最后提出空间碎片的国际法规制。第十章以全球空间安全治理为视角考察临近空间飞行监管,探讨了临近空间的法律地位,临近空间飞行的监管主体、监管客体、监管事项,在此基础上就中国如何监管临近空间飞行提出方案。第十一章围绕空天物体国际飞行存在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了空天物体概念及存在的分歧、法律适用,提出空天物体国际飞行规则的构建因素。
上编 航空法治前沿
第一章 美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实证研究
第一节 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的法律内涵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性的定义
二、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的缘起
三、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的特征
四、小结
第二节 美国民用航空器适航法规及责任主体
一、美国民用航空器适航法规体系
二、美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的私法主体
三、美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的公法主体
四、小结
第三节 美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的证明责任
一、适航审定的证明责任
二、政府侵权损害之诉的证明责任
三、小结
第四节 美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的免责事由
一、非可诉职责
二、自由裁量权例外
三、虚假陈述例外
四、小结
第五节 美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对中国的启示
一、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责任的现状
二、中国适航管理体制和法治体系的现状
三、美国实践对中国的启示
四、小结
第六节 结语
第二章 美国航空事故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研究
第一节 美国航空事故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确定与发展
一、航空事故诉讼主要类型明晰
二、不方便法院原则概述
三、不方便法院原则在美国航空事故诉讼中的确立和发展
四、小结
第二节 美国航空运输事故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实证分析及新发展
一、美国航空运输事故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实践历程
二、美国航空运输事故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新发展
三、小结
第三节 美国航空产品责任事故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实证分析及新动向
一、美国航空产品责任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实践发展
二、美国航空产品责任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适用规律和新动向
三、小结
第四节 美国航空事故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实践对中国的启示
一、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的实践现状及原因
二、美国法院不方便法院原则实践对中国的启示及应对
三、小结
第五节 结语
第三章 冲突地区民航飞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研究
第一节 冲突地区民航飞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实施的意义
一、有助于保障国际航空运输安全
二、有助于缓解航空公司的防控压力
三、有助于化解预警信息的分享困境
第二节 冲突地区民航飞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的实施主体及其措施
一、国际组织:预警信息分享和交换平台的主要建构主体
二、主权国家:预警信息和应对方案的主要提供主体
三、航空公司:民航飞行风险应对方案的实际执行主体
四、其他利益相关方:预警防控活动的关键协调主体
第三节 冲突地区民航飞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实施的法律困惑
第四节 国际民航飞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的完善建议
一、提升民航飞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的约束效力
二、扩大民航飞行风险预警防控措施的执行渠道
三、明确预警信息的公布范围和适用标准
第五节 结语
第四章 民航旅客个人信息安全法律规制研究
第一节 民航旅客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内涵与规制的必要性
一、民航旅客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范畴
二、民航旅客个人信息的典型特征
三、民航旅客个人信息安全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第二节 民航旅客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实践与法律问题
一、民航旅客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实践问题
二、民航旅客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法律问题
第三节 民航旅客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
一、民航旅客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认定及救济途径
二、民航旅客个人信息侵权的举证责任
三、民航旅客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
第四节 民航旅客个人信息安全法律规制的域外实践与经验
一、欧盟的实践与经验
二、美国实践与经验
三、日本实践与经验
四、新加坡实践与经验
第五节 中国民航旅客个人信息安全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立法层面:对现有相关立法的评析及完善建议
二、实践层面:致力于打造多维立体的可行路径
第六节 结语
第五章 禁飞区设立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节 禁飞区的缘起与法律内涵解析
一、禁飞区问题的缘起
二、禁飞区的法律内涵
三、禁飞区与相关概念的界分
四、小结
第二节 禁飞区设立的依据及合法性基础
一、禁飞区设立的依据
二、禁飞区的合法性基础
三、禁飞区设立的价值与意义
四、小结
第三节 禁飞区设立的模式及限制条件
一、禁飞区设立的模式
二、禁飞区设立的限制条件
三、禁飞区的划定类别
四、小结
第四节 禁飞区设立实践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禁飞区的设立依据问题以伊拉克禁飞区为例
二、禁飞区的设立程序问题以波黑禁飞区为例
三、禁飞区的实际执行问题以利比亚禁飞区为例
四、小结
第五节 禁飞区的管控建议
一、剖析禁飞区的设立依据,统一禁飞区的设立标准
二、完善禁飞区的设立程序,规范安理会的授权决议
三、明确禁飞区的执行限度,限定禁飞区的执行条件
四、建立禁飞区的监督机制,创设禁飞区的救济途径
第六节 结语
第六章 民航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第一节 民航网络恐怖主义犯罪规制的逻辑起点
一、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内涵与特征
二、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对民航领域的渗透
三、民航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国际法规制的必要性
第二节 民航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既有法律机制
一、联合国框架下的法律机制
二、ICAO的法律机制
三、区域性组织的法律机制
第三节 民航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国际法律规制的不足
一、实体规则层面
二、程序规则层面
三、国际合作层面
第四节 民航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国际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健全民航网络反恐实体规范
二、完善民航网络反恐程序规则
三、构建民航网络反恐国际合作机制
第五节 民航网络恐怖主义犯罪规制的中国因应
一、国内规制层面
二、国际合作层面
第六节 结语
第七章 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研究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的目的、机构类型及法律依据
一、空中交通管制的目的:维护空中交通秩序
二、空中交通管制机构的类型
三、空中交通管制的法律依据及责任类型
第二节 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责任主体及归责原则
一、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责任主体
二、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小结
第三节 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抗辩事由
一、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四节 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国际考察
一、美国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理论基础及实践
二、加拿大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理论基础及实践
三、澳大利亚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理论基础及实践
四、小结
第五节 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趋同化趋势
一、空中交通管制机构的统一化:欧洲单一天空计划
二、空中交通管制责任的统一化:阿根廷《空中交通管制责任公约(草案)》
第六节 我国空中交通管理法治体系的现状和完善
一、我国空中交通管理体制的演进与现状
二、我国空中交通管理法治体系的现状
三、我国空中交通管理法治体系的完善建议
第七节 结语
中编 外空法治前沿
第八章 空间交通管理的法治化研究
第一节 空间交通管理的发展态势
一、形成共识:空间交通管理的定义流变
二、渐生分歧:空间交通管理的国际博弈
三、亟待规范:空间交通管理的法治化需求
四、小结
第二节 空间交通管理的国际法治根基
一、空间交通管理的国际硬法基础
二、空间交通管理的国际软法依据
三、小结
第三节 空间交通管理的范围、原则与路径
一、空间交通管理的范围界定
二、空间交通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空间交通管理的路径分析
第四节 空间交通管理的中国方案与国际视野
一、空间交通管理自律之道:完善国内立法
二、空间交通管理他律之道:引领国际规则
三、空间交通管理和谐之道:坚持全球治理
第五节 结语
第九章 空间碎片移除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节 空间碎片移除的客体与紧迫性
一、空间碎片的技术定义和特征
二、空间碎片的法律定义和识别
三、空间碎片的来源和分类
四、空间碎片移除的紧迫性与可行性
第二节 空间碎片移除的性质与主体
一、空间碎片移除的性质
二、空间碎片移除的主体
第三节 类型化视域下空间碎片移除的条件
一、本国管辖空间碎片的移除条件
二、他国管辖空间碎片的移除条件
三、不明来源空间碎片的移除条件
第四节 空间碎片移除的国际法规制
一、完善国际公约,制定有关空间碎片移除的国际文件
二、加强国际合作,建立专门的管理及监督机制
三、空间碎片规制对中国的启示
第五节 结语
下编 空天法治前沿
第十章 临近空间飞行监管研究
第一节 临近空间法律地位的确立:飞行监管的前提
第二节 临近空间飞行的监管主体:国际组织和国家
一、监管主体二元化的现实性
二、核心监管主体:以国际组织为主导
三、辅助监管主体:以地面国为依托
第三节 临近空间飞行的监管客体:临近空间物体和临近空间活动
一、功能论视角下的临近空间物体
二、空间论视角下的临近空间活动
三、从中美流浪气球事件看临近空间的监管客体
第四节 临近空间飞行的监管事项:登记、准入、公示与运行
一、以独立制度规范登记事项
二、以具体条例明确准入规则
三、以事先通知履行公示义务
四、以风险管控协调运行秩序
第五节 临近空间飞行监管的中国方案:完善国内立法和推动构建国际统一规则
一、促进以商业火箭规范为基础的国内监管框架的完善
二、推动以国际组织为核心的国际统一规则的生成
第六节 结语
第十一章 空天物体国际飞行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空天物体概念源于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划界争议
一、空间主义
二、功能主义
第三节 空天物体的定义存在分歧
第四节 空天物体国际飞行的法律适用
一、现行国际航空法律规范可适用于空天物体的国际飞行
二、现行外层空间法律规则可适用于空天物体的国际飞行
三、空天物体国际飞行是否享有过境自由的权利?
第五节 空天物体国际飞行规则的构建因素
第六节 结语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