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平等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也是刑事诉讼制度完善的永恒主题。面对日益复杂的案件类型和多元处理要求,诉讼程序需要穿透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深度推进,这对具体制度构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下,无论是“以审判为中心”的顶层整体设计,还是“四大检察”的检察权新发展,都需要进一步落实程序平等的基本理念。本书认为,要达成理想化的等腰三角诉讼构造,既要强化被追诉方权利,也要约束控诉方权力。本书在论述刑事诉讼程序平等的特别要求的基础之上,选择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环节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尝试探索在诉讼中践行实质平等的有效路径,同时唤起研究者对《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多重视角认识。
		
	
崔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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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凯,江苏连云港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研究兴趣为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监察法学,先后出版《社会稳定视角下的刑事疑难案件处理方式研究》《刑事案件促进公众认同的程序选择》《刑事牵连案件的合并审理》等学术专著,发表文章四十余篇,研究成果被全国人大法工委、省部级政法部门吸收或采纳。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多次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主持各级项目二十余项。
引言
第一章   基于传统的程序平等基础理论
第一节   刑事诉讼程序平等的理论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程序平等的基本描述
第三节   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平等述评
第二章   新时代背景下的刑事诉讼程序平等述评
第一节   政治领域新要求: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第二节   司法领域新政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
第三节   技术领域新发展:信息化建设的冲击
第三章   侦查权主导阶段程序平等的实现策略
第一节   侦查阶段的控辩平等——程序平等的宏观策略
第二节   侦查环节的信息公开——侦查权的自我优化
第三节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启示——监察权的外部制约
第四章   检察权主导阶段程序平等的路径探索
第一节   审查起诉阶段的控辩平等——程序平等的核心内容
第二节   公益诉讼的突破性尝试——检察权的崭新拓展
第五章   审判权主导阶段程序平等的坚持方略
第一节   审判阶段的控辩平等——程序平等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人工智能审判“辅助性”的实现——程序平等的技术逻辑
第三节   精神障碍当事人权利的实质化——程序平等短板的修复
参考文献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