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精选北京、杭州、广州三大互联网法院遴选的27个标杆性案例,全景式展现数字经济时代司法裁判的创新实践。全书通过“司法实务+理论建构”双维阐释体系:法官团队以案情脉络、裁判规则、司法价值为三维坐标,系统解构涉网纠纷的裁判逻辑;学者团队立足法理前沿,通过多维法理评析与法条互文性解读,建构数字法治理论坐标系。本书既是2023—2024年度互联网司法实践的梳理,又是数字经济治理规则体系化构建的实证样本,集中彰显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制度创新与司法智慧,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蕴含东方智慧的中国方案。
林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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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军人才、马工程教材首席专家。
第一编 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
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及权利归属的认定
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效力认定案:法院首次确认登记证对数据集合的证明效力
全国首例“车联网”著作权案:车载系统提供方与作品提供方以分工合作的形式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浏览器插件提供盗版影视定向“跳转”链接的著作权侵权认定
未获著作权人授权展示、销售NFT数字藏品构成侵权吗?
权利聚合形态下的“虚拟数字人”司法规制
第二编 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类案件93
“AI换脸”案:未经授权对包含他人肖像的视频进行“AI换脸”处理,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企业间共享个人信息案:企业间共享个人信息应征得个人单独同意
滥用“AI换脸”技术行为的法律规制
个人信息跨境处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大规模个人信息侵权中非物质性损害的要件认定及救济导向
已公开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与自动化决策的判定逻辑
第三编 网络人格权保护纠纷类案件
AI生成声音侵权案:自然人声音权益可及于AI生成声音
“AI陪伴”案:未经同意创造自然人的AI形象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
网络自媒体恶意炒作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评判标准
电商平台中商品综合排序能否作为检索结果默认排序的认定
第四编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类案件
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实施“流量造假”等行为的定性
流量劫持的侵权法规制
工作微信账号的权属判断路径
消费投诉平台付费入驻案:平台商业模式及运作机制存在过错应对不实投诉信息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自动补足算法错误补全信息,搜索引擎提供者依通知主动屏蔽且不复现的,不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五编 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类案件
游戏账号和游戏币的虚拟财产属性及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正当与否的问题
公共数据商业化利用的合法性边界
数据权益的权属判断与分类保护
网络直播流量造假行为的性质认定及规制许可
网络评测中正当对比和商业诋毁的边界
数据“搬家”行为的合法性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