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包括两个过程数字产业的大发展以及产业数字化的大发展,因此非常有必要且必须有一本产业经济学方面的著作对这一现象进行理论阐释,本书将从产业经济理论维度对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进行分析和提炼。
本书基于对中国数字经济产业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的总结,提出了数字经济的产业经济理论。包括:从分工中派生的产业化与服务化,导致工业化与服务化的社会分工;从专业化效率和多样化效率中,产生数字经济产业效率的特殊性;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结合作为数字经济中产业经济的规律;文化产业在数字经济中的发展;数字经济中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等。
信息革命给经济带来了从工业生产方式向信息生产方式的转变。数字经济通过生产方式的转变,将自己区别于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学以体现信息生产方式为自己的特质。
经济学本应具备区分不同生产方式的功能,但现有经济学并不具有这种功能。普适的经济学至少要具备能够区分3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定制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小批量多品种)、大规模的工业生产方式(单一品种大批量)、大规模定制化的信息生产方式(大批量多品种)的功能。它们分别体现3种具有不同历史特点的经济规律在高维的经济数学分析中,我们把3种生产方式的数学转换关系高度归纳、概括为随机网络、规则网络与复杂网络之间的图值转换关系。详见姜奇平《网络经济:内生结构的复杂性经济学分析》(中国财富出版社,2017年)。。现有经济学更多的是对工业生产方式进行理论总结,并把从这一特例中归纳出的局部经验当作普遍原理。
数字经济学超越了工业经济学的局限,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内生生产力。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经济。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都是技术革命引发的生产力革命。经济学不能用农民的经验去指导工人,也不能用工人的经验去指导知本家,根本原因是作为人与人关系前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技术、生产力)发生了范式转变。
此前,除了德国历史学派、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具有生产力概念外,经济学基本没有生产力意识。微观经济学相当晚才在生产函数与全要素生产率理论中内生了技术概念。而技术经济学中的技术,更多的是工程概念(自然科学中的功能概念),而非生产力概念(社会科学概念)。以往经济学不讲生产力,实际是固化了生产力的默认选项,即假设只有工业生产力这一种形式。以此为基础总结经济规律,就把现代经济学与现代经济学家几百年有限的经验不恰当地当作了具有普遍解释力的法则。在遇到信息革命时,就容易出现问题。因为数字经济学发现,在信息生产力作用下,一些经济规律所能解释的现实所占的比例,正在超越工业经济学。
从数字经济学角度看,以往的各门经济学都是工业经济学,即以工业生产力为默认前提的经济学。数字经济学是以信息生产力为默认前提的经济学,如果数字经济学不声明这一点,而仍然以工业生产力为默认前提,那它的研究就几乎无法进行下去。举例来说,信息技术具有通用目的技术的特性,在生产力上具有资本通用性(使用上的非排他性),这与工业技术排他性使用基础上的资本专用性不同从资源配置到利益分配,结论都是矛盾的。用资本专用性解释资本共享,就会导致解释力下降。
数字经济学是广义的技术经济学,是不以技术为主题的技术经济学。经济学在此不但涉及被技术、生产力所决定的经济,而且涉及内生技术与生产力观念调整后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技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经济学会发生何种质的变化。它实质上反映了内生信息生产力后带来的经济学各个部分范式、框架的根本调整。
二是内生生产方式。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结合的结果,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经济与经济学。
经济学要想从只对工业经济具有解释力的特例经济学发展为对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信息经济都有解释力的普适经济学,就必须具备区分不同生产方式功能的顶层框架。具体来说,要从数学上实证地辨识生产方式,就要有数量Q品种N二维框架,而以往的经济学框架都只有数量Q,没有品种N,这使其只能识别大批量单一品种的生产方式,而无法识别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方式和大批量多品种的生产方式。由此,经济学对农业经济、数字经济的解释力大为弱化。数字经济首当其冲,索洛悖论认为信息技术有投入没产出,就是因为缺乏辨识数字经济特有产出的计量单位。
专门擅长解释工业经济的特例经济学(典型如新古典理论),隐含着将品种设为1(单一品种)这样一个默认选项(称为同质性假定)。这相当于将单一品种这样一种纯属工业经济的特例,当作人类历史中的普遍现象。数字经济的实践表明,人类并不是只有传统中国制造这种以单一品种为常态的经济,在数字经济中,以质量、创新、体验为基础的多品种的多样化经济,才是更为普遍的情况。
数字经济学不想罗列信息技术在经济中引发的各种表面新现象,尤其不想因为这种罗列导致形成数字经济只有技术变化,没有经济学变化这种旧学为体、新学为用的洋务运动式的认识,而希望通过经济学的范式变革,向世人展示信息革命真正的响动在经济和经济学,技术只是引信,不是主题。
经济学范式变革的切入点,是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模型(Dixit-Stiglitz Model,简称D-S模型)。阿维纳什·K?迪克西特(Avinash K?Dixit)和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在1977年发表的论文《垄断竞争与最优产品多样化》中构建的D-S模型,首次将品种内生于数量价格均衡,第一次为经济学从特例经济学推广为普适经济学提供了规范的经济数学条件。数字经济学将沿着D-S模型开辟的方向,将特例经济学品种为1(N=1)的同质性假定放松到多品种(N>1)假定,并将信息生产方式首次纳入经济学解释范围。数字经济学将内生品种的均衡与最优,称为广义均衡与广义最优。对应传统概念,狭义均衡就是完全竞争均衡,广义均衡就是垄断竞争均衡。
传统经济学的基本假定是同质性假定,一旦放松这个假定,就会发现狭义均衡与广义均衡是正负相反关系。单一品种(N=1)与多品种(N>1),就是无差异均衡经济学与差异化均衡经济学革命的两端。我们视传统经济学为无差异均衡经济学,数字经济学为差异化均衡经济学。这清楚地显示了数字经济学同传统经济学在实证上最大的不同。
无差异均衡经济学的均衡由边际成本定价,均衡点为P=MCP,即单位价格;MC,即边际成本。;差异化均衡经济学的均衡由平均成本定价,均衡点为P=ACAC,即平均成本。。二者相差类似保角映射的固定尺度AC-MC。这个差,对应创新具有的价值(罗默罗默,即保罗·罗默(Paul M?Romer),其将AC-MC视为对创新的补贴。新熊彼特学派将AC-MC视为创新代理成本。)。这意味着,工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差一个物质驱动与创新驱动的量差。无论具体的供求关系如何变化,这个量差不变。这可以有效说明,抛开数字经济在运用信息技术上存在的各种与自然科学的不同,经济本身(商业本身)到底有什么不同,以及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姜奇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信息化与网络经济研究室原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原主任、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互联网周刊》主编。兼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监管信息化专家组专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高级专家委员、数字论坛成员、信息社会50人论坛轮值主席。2006年,获中国信息协会中国信息化论文一等奖;2008年,获中国信息经济学会论文一等奖;2009年,获中国电子商务十年发展特殊贡献奖,入选中国互联网十位启蒙人物;2011年,著作入选中国信息协会中国信息化十大专著。著有《信息化与网络经济基于均衡的效率与效能分析》《3%》《网络经济内生结构的复杂性经济学分析》《海尔管理学原则与框架》《新文明论概略》(上下卷)等20余部著作。
于小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博士后,数据资产定价的空间贴现模型(DCAPM)创立者,国内最早进行数字经济基础理论、数字经济学领域前沿探索研究的青年学者,在数字经济产权理论、分配制度、资产定价及数据空间等基础领域都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同时,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及政策研究,提出了共享数字化生产资料的新机会公平分配理论。参与过多项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课题,已在数字经济领域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研究方向:数字经济基础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