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促进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方式主要集中在完善制度环境、扩大服务业开放、协同区域发展、科技创新、扩大进口等方面,探讨产业促进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研究较少。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根基,显然是发展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在产业集聚机制的作用下,通过规模效应和知识溢出效应更有助于产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仅能加快补齐产业链短板弱项、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确保国内产业链供应链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还能实现不同生产要素效率的倍增作用,更好地发挥产业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本书从产业集聚、产业协同集聚的角度出发,实证分析不同类型产业集聚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产业协同集聚是否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产生1+1>2的协同效应、不同区域产业集聚与产业协同集聚是否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产生异质性影响。
基于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本书就产业集聚与产业协同集聚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的影响展开了理论和实证研究,主要研究方法和结论如下:
第一,从全国层面来看,我国先进制造业比重较低,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以低端业务为主,使得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规模和集聚水平较低,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产生了负向影响。但是,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集聚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产生了正向影响,表明生产性服务业通过与制造业的协同集聚,有效减少或规避了因为空间错配造成的资源损耗和生产率损失,激发出生产性服务业在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第二,从全国层面来看,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抑制了消费性服务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同时,我国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导致我国消费性服务业呈现低水平数量型规模扩张的特点,并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产生负向影响。但是制造业与消费性服务业协同集聚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产生了正向影响,表明消费性服务业通过与制造业的协同集聚,有助于促进个性化定制和柔性生产,增加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和创建产品品牌,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国内消费潜力。
第三,从区域层面来看,东部地区制造业集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和消费性服务业集聚均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中部和东北地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消费性服务业集聚均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影响不显著;西部地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影响不显著,消费性服务业集聚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产生负向影响,公共性服务业集聚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产生正向影响。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地区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集聚、制造业与消费性服务业协同集聚、制造业与公共性服务业协同集聚对高质量开放型经济的影响有显著差异。
结合上述研究,为加快我国高质量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本书从国家层面、区域层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相关研究者或政策制定者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