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分方法论、概述、收案、诉前证据收集、起诉和立案、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涉外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结案共十三章,教材注重律师执业方法(主要按照大陆法系司法逻辑),专章列前介绍,以与行政审判法官执业方法保持一致,每一节内容按照律师执业实务操作要求,结合典型案例和法律等规定,分操作事项(实务中司法和执业主流解决方案,对于争议观点,重要的也作简要介绍评述)、注意点、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等部分,每章安排思考题。本教材不仅可作为律师行政诉讼执业操作指引,也便于律师查阅具体对应法条,本教材适应目前法律规定下对律师执业技能的要求,同时兼顾《行政诉讼法》可能修改的内容。
序言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这是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先生的一句著名格言。法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它不能仅仅停留于思辨,还需要融入社会生活、融入社会实践。律师是法学的工匠,是法学的最直接、最深刻、最广泛的践行者。律师不仅是手执法学武器的战士,也是锻造法学产品的工匠。与专家学者不同,律师对法学创造更多的是一种“经验”。正是这种 “经验”,成为律师业传承的纽带;也正是这种“经验”,引领了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乃至法治建设的发展。然而,现行律师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却忽视了“经验”提炼,忽视了“经验”的理论化、科学化、体系化建设,甚至囿于教条式教学,跬步于三尺讲坛,沿袭于大学法学教学的简单重复,难以适应律师业传承与发展。
作为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一名老兵,我欣喜地看到,这种状况很快将会改变。由我国首家律师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编辑出版的校本课程教材“律师实务初阶培训教程”,将对律师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进行尝试。这套教材以新律师和青年律师为主要对象,兼顾课堂教学和自学之用。教材由从业经验丰富、业绩骄人的资深律师主编和编写,聚集着上海律师界精英的集体智慧。这是一套由律师编写、为律师编写、供律师学习业务的教材,是一次将“经验”提炼为教学内容的尝试。
阮露鲁 上海阮露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2年)和法学硕士(1999年),经选拔参加上海市司法局和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青年律师培训合作项目,在香港Haldanes律师事务所见习(2007年)。阮露鲁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行政法律,包括行政诉讼和行政程序法律事务(行政立法和决策、行政执法听证和行政复议),并在行政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参与重大立法决策项目调研与咨询等)。阮露鲁律师目前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价格学会(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法治报》大法律顾问团律师。